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浙江五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台州市公安局路桥分局委托,现就其路桥公安合成作战中心信息化建设LED显示屏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合格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ZJWS2020-LQ19
二、招标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
数 量 |
预算 |
最高限价 |
交货期 | |
1 |
路桥公安合成作战中心信息化建设LED显示屏采购项目 |
1批 |
628.6173万元 |
585.2883万元 |
中标后立即生产、定制支架,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并正常交付使用。中标方承诺提早交付的,以承诺交付日期为准。 |
本次采购产品为非进口产品
三、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①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对投标主体的要求;
②投标人应为所投全彩显示屏生产厂家(非OEM)、代理商或集成商。
③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方式:
1.获取时间:2020年3月26日至2020年4月2日
2.获取地址:浙江政府采购网本项目公告附件
3. 获取采购文件方式:在线获取(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供应商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进行报名。《供应商网上报名操作指南》位置:“首页-办事指南-省采中心-网上报名”http://zfcg.czt.zj.gov.cn/bs_other/2018-03-30/******.html?_=2018-03-30 11:40:47)
4、报名时应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材料:
a.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b. 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
c. 报名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d. 投标供应商报名表。
五、投标说明:
(1)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投标人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
(2)投标人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html),电子投标具体流程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pdf”。
(3)投标人应在开标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流程详见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html,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请各投标人自行把握时间)
(4)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传输、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5)投标文件的组成、份数、密封、效力
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准备电子投标文件、以介质(U盘)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纸质备份投标文件三类:
(5.1)电子投标文件,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要求编制。
(5.2)纸质备份投标文件以纸质文件的形式编制,按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分别编制并单独装订成册,数量均为一份。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须分别密封封装,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未分别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为无效。
(5.3)投标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后,还可以(邮寄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以介质(U盘)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和纸质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投标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以介质(U盘)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和纸质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分别密封送交到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东路桥大道555号南苑商务酒店B座1903室(允许采用邮寄方式,邮寄公司统一采用顺丰(包裹外包装上请注明单位、项目名称、联系电话等信息,以便代理机构作接收登记工作),接收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下午16:00整(邮寄地址:浙江五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东路桥大道555号南苑商务酒店B座1903室,联系人:金老师,电话:0576-******133/************8。)),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被拒收。
(5.4)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供应商仅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5.5)投标文件启用顺序和效力:投标文件的启用,按先后顺位分别为电子投标文件、纸质备份投标文件。全部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均已按时解密的,纸质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全部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均无法按时解密的,启用纸质备份投标文件进行线下开评标。如果某位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的,其投标文件为无效标,不启用纸质备份投标文件。
▲未传输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及未按规定提供相应的备份投标文件和介质(U盘)存储的数据电子文件的,投标无效。
六、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地点:
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4月15日上午9:00整,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
纸质备份投标文件及以介质(U盘)存储的数据电文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4月15日上午9:00整。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台州市路桥区财富大道999号区政府商城办公区(商城国际)五楼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二)。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投诉和质疑
1.采购公告期限:质疑和投诉中对采购公告信息(含供应商资格条件)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2.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招标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招标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且应当在采购响应截止时间之前提出,否则,被质疑人可不予接受。)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3.中标公告期限: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应当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4.根据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采购代理机构会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并甄别。
1)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投标截止前一个工作日;
2)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和监督人员将查询网页打印、签字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被拒绝。
不良信用记录指: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浙江政府采购网曝光台中尚在行政处罚期内的。
八、联系方式:1、采购代理机构:浙江五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徐名峰;联系电话:************7;
质疑接收人:徐升;联系电话:0571-******710;
报名联系人:高女士;联系电话:0571-******203;传真:0571-******190;
地点:杭州市下城区白石路318号中国(杭州)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北楼415室;
2、采购人:台州市公安局路桥分局;
项目联系人:胡斌;联系电话:************99;
质疑接收人:朱友富;联系电话:0576-******152;
3、同级政府采购监管管理部门:台州市路桥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吴女士;监督投诉电话:0576-******85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浙江五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台州市公安局路桥分局委托,现就其路桥公安合成作战中心信息化建设LED显示屏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合格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ZJWS2020-LQ19
二、招标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
数 量 |
预算 |
最高限价 |
交货期 | |
1 |
路桥公安合成作战中心信息化建设LED显示屏采购项目 |
1批 |
628.6173万元 |
585.2883万元 |
中标后立即生产、定制支架,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并正常交付使用。中标方承诺提早交付的,以承诺交付日期为准。 |
本次采购产品为非进口产品
三、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①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对投标主体的要求;
②投标人应为所投全彩显示屏生产厂家(非OEM)、代理商或集成商。
③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方式:
1.获取时间:2020年3月26日至2020年4月2日
2.获取地址:浙江政府采购网本项目公告附件
3. 获取采购文件方式:在线获取(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供应商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进行报名。《供应商网上报名操作指南》位置:“首页-办事指南-省采中心-网上报名”http://zfcg.czt.zj.gov.cn/bs_other/2018-03-30/******.html?_=2018-03-30 11:40:47)
4、报名时应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材料:
a.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b. 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
c. 报名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d. 投标供应商报名表。
五、投标说明:
(1)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投标人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
(2)投标人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html),电子投标具体流程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pdf”。
(3)投标人应在开标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流程详见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html,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请各投标人自行把握时间)
(4)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传输、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5)投标文件的组成、份数、密封、效力
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准备电子投标文件、以介质(U盘)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纸质备份投标文件三类:
(5.1)电子投标文件,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要求编制。
(5.2)纸质备份投标文件以纸质文件的形式编制,按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分别编制并单独装订成册,数量均为一份。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须分别密封封装,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未分别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为无效。
(5.3)投标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后,还可以(邮寄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以介质(U盘)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和纸质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投标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以介质(U盘)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和纸质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分别密封送交到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东路桥大道555号南苑商务酒店B座1903室(允许采用邮寄方式,邮寄公司统一采用顺丰(包裹外包装上请注明单位、项目名称、联系电话等信息,以便代理机构作接收登记工作),接收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下午16:00整(邮寄地址:浙江五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东路桥大道555号南苑商务酒店B座1903室,联系人:金老师,电话:0576-******133/************8。)),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被拒收。
(5.4)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供应商仅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5.5)投标文件启用顺序和效力:投标文件的启用,按先后顺位分别为电子投标文件、纸质备份投标文件。全部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均已按时解密的,纸质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全部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均无法按时解密的,启用纸质备份投标文件进行线下开评标。如果某位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的,其投标文件为无效标,不启用纸质备份投标文件。
▲未传输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及未按规定提供相应的备份投标文件和介质(U盘)存储的数据电子文件的,投标无效。
六、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地点:
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4月15日上午9:00整,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
纸质备份投标文件及以介质(U盘)存储的数据电文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4月15日上午9:00整。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台州市路桥区财富大道999号区政府商城办公区(商城国际)五楼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二)。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投诉和质疑
1.采购公告期限:质疑和投诉中对采购公告信息(含供应商资格条件)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2.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招标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招标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且应当在采购响应截止时间之前提出,否则,被质疑人可不予接受。)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3.中标公告期限: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应当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4.根据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采购代理机构会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并甄别。
1)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投标截止前一个工作日;
2)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和监督人员将查询网页打印、签字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被拒绝。
不良信用记录指: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浙江政府采购网曝光台中尚在行政处罚期内的。
八、联系方式:1、采购代理机构:浙江五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徐名峰;联系电话:************7;
质疑接收人:徐升;联系电话:0571-******710;
报名联系人:高女士;联系电话:0571-******203;传真:0571-******190;
地点:杭州市下城区白石路318号中国(杭州)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北楼415室;
2、采购人:台州市公安局路桥分局;
项目联系人:胡斌;联系电话:************99;
质疑接收人:朱友富;联系电话:0576-******152;
3、同级政府采购监管管理部门:台州市路桥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吴女士;监督投诉电话:0576-******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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