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1.原招标文件中招标公告2.8.4条:“竣(交)工验收合格15日后未支付工程款开始计算延期支利息,标准为年利率不超过8%”。
现更改为:“竣(交)工验收合格15日后,对未支付工程款计算资金占用费。计算占用时间:自竣(交)工验收合格第16日起至支付之日止。资金占用利率:年利率不超过8%”。
2.原招标文件中须知前附表:10.1条:“竣(交)工验收合格15日后未支付工程款开始计算延期支利息,标准为年利率不超过8%”。
现更改为:竣(交)工验收合格15日后,对未支付工程款计算资金占用费。计算占用时间:自竣(交)工验收合格第16日起至支付之日止。资金占用利率:年利率不超过8%”。
3.根据招标文件中规定补遗书发布时间,距离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故本项目需要重新安排招标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4月9日 9:00
招标文件提问截止时间:2020年3月29日 17:00
招标文件澄清截止时间:2020年4月1日 23:59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0年4月8日 12:00
招标文件其他条款与上述条款描述不一致时,以上述修改条款为准。
(二)除上述修改条件以外,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作修改。
宜宾金农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3月25日招标文件补遗书(第01号)
(一)1.原招标文件中招标公告2.8.4条:“竣(交)工验收合格15日后未支付工程款开始计算延期支利息,标准为年利率不超过8%”。
现更改为:“竣(交)工验收合格15日后,对未支付工程款计算资金占用费。计算占用时间:自竣(交)工验收合格第16日起至支付之日止。资金占用利率:年利率不超过8%”。
2.原招标文件中须知前附表:10.1条:“竣(交)工验收合格15日后未支付工程款开始计算延期支利息,标准为年利率不超过8%”。
现更改为:竣(交)工验收合格15日后,对未支付工程款计算资金占用费。计算占用时间:自竣(交)工验收合格第16日起至支付之日止。资金占用利率:年利率不超过8%”。
3.根据招标文件中规定补遗书发布时间,距离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故本项目需要重新安排招标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4月9日 9:00
招标文件提问截止时间:2020年3月29日 17:00
招标文件澄清截止时间:2020年4月1日 23:59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0年4月8日 12:00
招标文件其他条款与上述条款描述不一致时,以上述修改条款为准。
(二)除上述修改条件以外,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作修改。
宜宾金农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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