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海宁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馆工程EPC项目已由海宁市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项目代码: 2020-******1-88-01-******0 ,招标人为海宁市文化馆,建设资金由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本项目建设地点:海宁市硖石街道南关厢历史文化街区。2.2项目概况:总建筑面积约2100平方米,其中布展灯彩馆布展面积约400平方米、皮影戏馆建筑面积约100平方米,新布展非遗综合馆建筑面积约1600平方米。2.3招标范围:本项目包括在本工程初步设计范围内完成项目的施工图设计、设备材料采购、工程施工及管理以及与之有关的报告编制、验收和结算资料整理、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服务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全部完成建设施工所需的施工图。2.4建安工程费:约1000万元。3.质量标准(1)设计质量标准:合格。 (2)施工质量标准:合格。4.合同服务期建设工期(设计、施工):5个月。5.投标人资格要求5.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业绩要求详见招标公告资格后审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资格须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注册并实际受聘于投标人);拟派施工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5.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只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1家设计单位、1家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单位,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各方权利和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5.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5.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6.投标登记和招标文件的获取6.1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不进行现场登记。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0年 11月16日至2020年 12月17 日10时 00 分,登陆“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http://hn.jxzbtb.cn/)”,通过“海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自主登记。(未领取CA锁的单位,请参照《关于办理电子招投标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CA专用锁)的通知》,到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申领)。6.2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通过“海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登记后自行下载。7.投标文件的递交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要求,地点为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浙江省海宁市文苑南路138号,海宁市交通局3号楼)。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gov.cn/和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jhnztb.com上发布。9.其他投标人任何试图影响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分、比较或者推荐候选人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在评标场所附近围堵评标专家,向经过的评标专家发短信、打招呼、递纸条、耳语暗示等其他施加不正当影响的行为),都将导致其投标被否决,并没收投标保证金。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宁市文化馆 代理机构:浙江海辰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海宁市文博路8号 地址:海宁市钱江西路178号钱江大厦9楼
邮编:******0 邮编:******0
联系人:孙先生 联系人:杨女士
电话:0573-******609 电话: 057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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