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采购人委托,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就 宁波市卫生监督所单位形象宣传片拍摄制作询比采购项目 进行询比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本项目为非招标方式采购。
一、项目名称:宁波市卫生监督所单位形象宣传片拍摄制作询比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NBITC-******0994XB
二、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最高限价、采购需求摘要:
子包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最高限价 (万元人民币) |
采购需求摘要 |
1 |
单位形象宣传片拍摄制作 |
1套 |
10.00 |
详见“第五章 采购需求” |
备注:本项目设有最高限额;请各供应商按最高限额内报价,超出最高限额的报价作无效报价处理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3.1、具有完成本项目的能力,且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1、采购文件通过从采购代理机构购买的方式获取。
2、采购文件发售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11月17日17时00止(北京时间08:30-11:30,13:30-17:00,节假日除外)。
3、采购文件售价: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采购文件以电子文本形式出售,供应商可通过网上或微信方式购买。网上方式购买:请登录我公司网站www.nbbidding.com,进入“招标公告”栏查询到本项目后进行操作;微信方式购买: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国招”,或扫码我公司网站首页公布的二维码。
购买费用的支付可选择微信或者支付宝。为了保护供应商信息,防止串通响应,规定同一支付人对同一个子包只能扫码支付一次,如多次支付,经查实只认定第一次支付有效,其后的支付购买一律无效,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支付人自己承担。
5、购买联系电话:0574-******429。
五、疫情期间启动采购活动有关内容及说明:
1、因目前尚处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根据本项目采购人及整体进度要求,现启动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报价截止时间及报价时间为:2020年11月24日14:30止(北京时间)
3、报价采用邮寄方式,递交时间以报价文件邮寄到达我公司签收时间为准。不接受现场递交报价文件方式,不邀请报价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参加现场询比采购活动,评审中需要报价人对报价响应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补正,将通过与报价人微信视频、发送电子邮件或传真等形式作出。
邮寄地址为:宁波市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207弄19号世茂茂悦商业中心1号楼八楼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前台;
收件人:林燕 联系方式:0574-******605
请各报价人确保密封包装在邮寄过程密封包装完好,因邮寄过程的密封破损造成不符合询比采购要求的或因邮寄延误等造成报价响应文件无法在报价截止时间前邮寄到达指定地点的,造成报价人无法参加本项目询比采购活动后果的,责任由报价人自负。
4、报价截止时间止,所有报价响应文件在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大厅(一)(宁波市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207弄19号世茂茂悦商业中心1号楼七楼招投标会议中心)现场进行询比采购活动。
询比采购现场开启微信群视频语音通话方式邀请各报价人参与远程视频语音询比采购过程,届时如报价人未按时参加微信群视频语音报价的,视同该报价人默认报价过程,不得事后对报价过程提出任何异议。
5、评审过程中有关书面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招标代理通过以下电子邮箱和传真进行收发。
电子邮箱:******3417@qq.com传真:0574-******579
6、报价人须在报价文件中提供1指定作出澄清、说明或补正的电子邮箱、传真号码,2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联系电话、微信号,并请在报价时间至告知评审结果前保持以上联系方式沟通畅通,否则因此影响报从人参与询比或报价人澄清、说明或补正的后果,均由报价人自行承担。
六:其他注意事项:/。
采购人:宁波市卫生监督所
地址:宁波市西北街22号
联系人:胡亦表
联系方式:0574-******911
采购代理机构: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宁波市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207弄19号世茂茂悦商业中心1号楼八楼
联系人:林燕、蒋伟、姜春辉
联系电话:0574-******605、******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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