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受河南省交通运输厅的委托,就交通强国多式联运试点建设宣传片制作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交通强国多式联运试点建设宣传片制作项目;
2.2、采购编号:HNZB[2020]N0750号;
2.3、项目地点:河南省交通运输厅(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农业南路100号);
2.4、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2.5、标段划分: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6、项目预算:共计20万元。
2.7、采购范围:围绕我省多式联运建设的内容和成果,通过四条(陆、空、海、网)丝路上面的发展进程,以点带面,制作约10分钟的宣传片来展现目前的运营成果和以后的发展宏图。
2.8、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行业的合格标准,并满足采购人要求。
2.9、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至2020年12月31日止。
3、供应商资格要求
投标单位应符合下述《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法定基本资格条件和本项目(标段)资格要求的其它特定条件,并提供相关资格证明材料(文件)如下: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资格;
■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相应业务或经营范围登记证照(投标内容在证照登记或许可范围);
■提供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银行出具的近1年内资信证明(法人为基本开户行)或近一年(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担保机构的投标担保函。
3.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2020年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
■提供2020年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提供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或职业(执业)资格证或等级证书等相关证书(任一)或专业人员用工合同(任一)等的证明材料。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提供供应商书面声明;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3.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报名时提供有效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书上标明报名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本项目被授权委托人的姓名、固定电话,移动电话、邮箱,要求有授权人和被授权人的亲笔签字并加盖公章。
4、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扶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企业发展,鼓励节能环保产品等,具体政府采购政策落实情况详见磋商文件。
5、磋商文件的获取
竞争性磋商文件出售时间:2020年 11月 11 日8:00至2020年 11 月 17 日17:00;
竞争性磋商文件出售地点:郑州市金水区纬四路13号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304房间;
竞争性磋商文件出售方式:现场出售,500元/本;
6、磋商文件的递交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0年 11 月 25 日上午9:00;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接收地点: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四楼418室(郑州市纬四路13号,花园路与纬四路交叉口向东五十米路北的第一个院)。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招标采购网》上同时发布。
8、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河南省交通运输厅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农业南路100号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371-8716 6426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闫先生 联系电话:0371-6117 5296
邮箱:ZB3304@126.com
2020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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