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引领城市治理爱心示范展示馆设计施工一体化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扬州市邗江区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11月16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RTCGDL-******91
项目名称:党建引领城市治理爱心示范展示馆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R竞争性磋商□询价
预算金额:122万元
最高限价:122万元
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磋商响应函(原件)
1.2、资格声明(原件)
1.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1.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1.6、供应商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7、与第(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9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8、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注:如供应商无法提供以上1.5、1.6、1.7条,需提供说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提供网站截图)。
2.2、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和戒毒企业给予10%的价格扣除。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经营范围须同时具有以下两类及以上项目:环境艺术类、多媒体(或智能化)类、展馆(或展览)类、造型(或雕塑)类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11月6日至2020年11月12日
地点: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扬州市邗江区政府采购网
方式:自行下载
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本次磋商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正本份数:1份;副本份数:4份
截止时间:2020年11月16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润泰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维扬分公司(扬州市连运路77号东首六楼)
五、开启
时间:2020年11月16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润泰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维扬分公司(扬州市连运路77号东首六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0】52号)文件的要求,本项目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2、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力度的通知》(苏财购【2020】19号)文件的要求,本项目对于受疫情影响的中小微企业,在提供真实可信证明的前提下,免收磋商保证金。请各参与项目的供应商按磋商文件的要求如实填写《企业申明函》,并装订于响应文件中。未提供《企业申明函》的,概不享受此政策。
3、供应商如确定参加磋商,请如实填写《供应商参加磋商确认函》,并按要求回复(电子邮箱:******6615@qq.com,联系电话:************5)或原件送至代理机构,回复接收截止时间:2020年11月12日17:30。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未报名(提交确认函)者、超过时限者不得前来投标,内容不全者后果自负。有关本次磋商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扬州市邗江区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4、本项目组织供应商集中现场勘察,过时不候。供应商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现场勘察确认函、身份证原件签到出席,并向采购人领取经采购人签字或盖章的现场勘察确认函。各供应商请务必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仔细认真查勘,须充分了解本项目具体工作内容,在随后的采购活动中,对现场资料和数据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因勘察不到位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并自行承担因了解不充分而影响报价准确性的风险。现场勘察确认函原件无须装订,需在开标现场递交,同时在投标文件中装订复印件。
集中现场勘察时间:2020年11月13日上午9:30-10:30
集中现场勘察地点:扬州市邗江区环境卫生管理办公室(维扬路318号)
现场勘察联系人:陈科长联系电话:******626
5、本次磋商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一份正本,四份副本,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扬州市邗江区环境卫生管理办公室
联系方式:扬州市维扬路318号联系电话:0514-******6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润泰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维扬分公司
地 址:扬州市连运路77号东首六楼
联系方式:************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涛
联系电话:************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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