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郑发改社会【 2016】 741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郑州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代理机构为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项目位于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汇文路以东、汇智路以西、渠南路以南、文博大道以北区域。;
2.2.项目概况:本项目估算投资额约 15.1亿元(不含陈列展览),总建筑面积约 145098平方米(最终以规划批准面积为准)。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72998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 72100平方米。地下两层,地上三层(局部五层)、建筑总高 68米,由公众区域、业务区域和行政区域三大功能区组成。展厅分布在一至三层,库房分布在地下一层、地下二层,地下两层局部为车库。
结构采用型钢(钢筋)混凝土框架 -抗震墙(筒)体系,结构存在扭转不规划、楼板不连续、结构长悬挑以及结构连体等多项抗震不规则情况,局部最大悬挑长度 38米,中间最大跨度将近 50米,属于超限高层建筑。
2.3.招标范围及内容:本次招标范围为该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 内的全部工程施工内容 ;
2.4合同估算价:约 9.1亿元人民币;
2.5.工期要求: 791日历天
2.6.质量要求:合格
2.7安全文明要求: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2.8.标段划分:单一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报名企业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须为独立法人机构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报名企业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及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资格: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于本单位的国家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专业:房屋建筑),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具备房建专业高级职称,提供与投标单位签订有效的劳务合同,提供注册于本单位不少于一年的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本项目实行项目经理实名制,建设工程期内项目经理必须保证在本工程开展工作,在本项目的招、投标过程中及项目实施过程中无其他在建项目,提供单位法定代表人开具的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格式自拟),若发现投标人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有弄虚作假行为,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3.4近年来已完成类似业绩要求:投标人自 2010年 1月 1日以来承建过单体建筑面积在 5万平方米以上的类似大型公共文化设施(博物馆、纪念馆、美术馆、科技馆、陈列馆)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工程业绩(以竣工时间为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原件、合同原件、竣工验收报告原件)。
3.5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提供企业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6信誉要求:
( 1)提供有效的公司注册地区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
( 2)提供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的书面承诺(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格式自拟),若发现投标人具有弄虚作假行为,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3.7其他要求:企业已通过质量体系认证 ISO90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ISO14001、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 OHSAS18001,并在有效期内且运行良好。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报名时间及地点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年 4月 13日至 2017年 4月 19日,每日上午 09时 00分至 12时 00分,下午 14时 30分至 17时 30分(北京时间,下同),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两套(查验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以备查验)参加报名:
( 1)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
(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 3)企业业绩证明,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报告;
( 4)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劳动合同、近一年的社保证明、无在建证明(证明文件加盖企业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
( 5)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自开具之日起两个月内有效,查询对象包括公司、公司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
( 6)提供 2013年、 2014年、 2015年度企业财务审计报告;
( 7)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 8)有效的质量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备注:根据建办市函〔 2016〕 462号文《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规范使用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通知》和豫建〔 2016〕 38号文规定,持有新版建筑业资质证书的各潜在投标人报名和开标可不携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企业资质情况通过扫描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的二维码查询审核。
4.2报名单位应保证其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提供虚假材料者,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取消其报名资格;
4.3.报名地点: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郑州市金水区经三路与纬五路交汇处广汇国贸大厦 A1202室,下同)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符合报名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接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通知后 5日内,到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售价 1000元 /份,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递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人:郑州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 8号
联 系人:刘佰川
电 话: 0371-67973160
招标代理机构: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经三路 15号广汇国贸 A1202室
联系人:田兴 Email:hndczb@163.com
电话: 0371-65585907 传真: 0371-65585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