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0624-16170969C | ||||||||||||||||||||||||||||||||||||||||||||||||||||||||||||||||||||||||||
开标时间:2017-05-05 | ||||||||||||||||||||||||||||||||||||||||||||||||||||||||||||||||||||||||||
所属行业: | ||||||||||||||||||||||||||||||||||||||||||||||||||||||||||||||||||||||||||
标讯类别: | ||||||||||||||||||||||||||||||||||||||||||||||||||||||||||||||||||||||||||
资金来源: | ||||||||||||||||||||||||||||||||||||||||||||||||||||||||||||||||||||||||||
招标代理: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福建省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 ||||||||||||||||||||||||||||||||||||||||||||||||||||||||||||||||||||||||||
业主名称:福州海峡文化艺术中心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
所属地区: | ||||||||||||||||||||||||||||||||||||||||||||||||||||||||||||||||||||||||||
海峡文化艺术中心舞台灯光、LED显示屏、音视频系统 采购及服务项目(重新招标) 招标公告 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受福州海峡文化艺术中心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委托,现对海峡文化艺术中心舞台灯光、LED显示屏、音视频系统采购及服务项目的下述货物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国内合格投标人对该招标货物及服务进行密封投标。招标人已落实该项目购置资金,将切实保证本招标项目项下合同能够顺利实施。 1.招标编号:0624-16170969C 2.招标内容: 各合同包货物需求情况如下:
备注:①投标人必须对同一个合同包中的全部货物与服务进行投标,不得仅对合同包中的部分货物或服务进行投标,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②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3.投标人资格要求(各合同包均适用): (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供应商。 (2)投标人具备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且所取得的企业资质证书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①同时具备中国演艺设备技术协会颁发的有效的专业灯光工程、专业音响工程两项综合技术能力等级均为一级的企业资质证书;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一级电子与智能化工程(或:一级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专业承包资质证书;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本项目投标截止时投标人未处于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要求:具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下同)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不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完成的并经验收合格的且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的专业灯光和专业音响工程。【注:①单项合同金额为所报业绩合同项下专业灯光和专业音响工程的累计金额,含设备及安装费用;②专业灯光和专业音响工程是指室内剧院、剧场、音乐厅(演奏厅)、演播厅的灯光和音响系统采购及安装项目;若所报业绩单项合同项下仅有专业灯光工程或专业音响工程的,其所报业绩无效;③未按招标文件提供任何证明材料或提供的证明材料无法满足上述定义条件时,其所报业绩无效】 (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4月12日至2017年4月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原件(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及被介绍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到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508室)购买招标文件,否则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含技术文件、图纸等招标资料)每合同包每套售价3000元,售后不退。 4.3只有按上述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方可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7年5月5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提交地点为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4层本项目开标大厅)。 6.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投标文件总包封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上发布。若招标文件内容如有更正时,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将通过上述网址发布,请投标人自行留意关注。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海峡文化艺术中心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高盛路3号活力大厦10层,邮编:350007 电话:0591-38722642 联系人:林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508室,邮编:350001 电话:0591-38113859、28302280,传真:0591-87500203 联系人:李先生、江女士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户: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西门支行 开户名称: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账 号:118080100100102651 特别说明:注明用途为“16170969C保证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