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就 2017 年投影单元等备件 采购 项目及相关服务 进行国内公开网上比价,现 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在城轨采购网(网址:www.mtrmart.com )参与本项目的报价。本项目须按不含税价格报价,货期超过 150 天,报价视为无效。 备注:请合格的供应商完成会员加盟后进行报价。
1 . 比价内容: 2017 年投影单元等备件 采购的供货及相关服务, 详细内容请参阅本公告附件“货物清单” ;
2. 参与报名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 1 )参与报价供应商须为城轨采购网会员,且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或有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或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比价。
( 2 )参与报价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涵盖所报项目物资的制造或销售。 供应商必须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 http://gsxt.saic.gov.cn/)打印并加盖公章的企业基础信息页面内容,内容须涵盖企业营业执照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及企业年报信息等。
( 3 )注册资金达到 50 万元或以上。
( 4 )参与报价供应商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 5 )在本公告发布时,报名供应商未在以往项目 / 工程中违约被本业主书面拒绝投标(期限内)。
3. 公告时间、报名时间、报名方式:
公告时间: 2017 年 3 月 30 日至 2017 年 4 月 7 日止;
报名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17 年 4 月 7 日 17 ∶ 00 (节假日除外);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报名时 不得上传非报名要求的资料,如价格信息等。报名人 须 到城轨采购网(网址: www.mtrmart.com ) 上传《报名申请表》(格式见附件 1 ) 及以下资料 :
( 1 )营业执照复印件(副本)(加盖公章);
( 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见附件,正本加盖公章);
( 3 )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 4 )退比价保证金说明,包括项目名称、公司名称、退保证金账号(加盖公章);
( 5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效证明文件(加盖公章);
( 6 )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 http://gsxt.saic.gov.cn/ )打印并加盖公章的企业基础信息页面内容,内容须涵盖企业营业执照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及企业年报信息等 (加盖公章);
( 7 )提交满足本项目报名人资格要求的相关证明文件(加盖公章);
若第一次公告报名单位不足三家,则 发布二次比价公告后重新挂网比价 。
4 .各供应商如有澄清, 请于报名结束后 2 个工作日内登录城轨采购网填写澄清内容 。澄清清单挂网时间(如有)及网上报价时间将另行公告通知。报名人需通过资格审核方可参加网上报价。
5 .所有报价人须按要求提交比价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 4000 元。已提交年度比价保证金的注册供应商不需重复提交。
6. 本次参与报价供应商的比价保证金必须在 2017 年 4 月 7 日 下午 17 : 00 前 提交 。 备注:以提交保证金凭证的日期为准。 已提交年度比价保证金的注册供应商不需重复提交。逾期或未提交比价保证金的报名人,将无权限参加本次网上报价。
7 .本次比价保证金的提交仅接受 银行转账 的方式。
单位名称: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事业总部采购物流中心
开户银行:建行广州盘福路支行
账号: 44001420302053001638
8. 正式报价人确定方法:资格审查小组的评委根据公告对报名人的要求,按照附件 2 《资格评审表》对各报名人进行资格审查,只有满足要求的报名人才能成为合格的正式报价人。如第一次公告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或最终报价响应人不足三家时,应当重新组织比价。
9. 本项目不允许有缺漏。 合格的报价人如有报价缺漏项按报价无效处理。
报价人需以澄清后的“货物清单”规定的型号规格进行报价,任何变更将视为缺漏项。但如果所有报价人对于某项都未报价,该项不作为缺漏项。
10. 本次比价采用以下办法确定中价候选人:
( 1 ) 本项目采取以下第 ① 的比价方法:
①不允许缺漏项,总项总价比:对总项总价进行比较,最低总价的报名人推荐为该项目第一中价候选人,次低者推荐为第二中价候选人,以此类推。 如遇评审价相同者,以总货期短者列前。如遇评审价及总货期均相同者,取注册资金大者列前。
( 2 ) 若清单中同样物资出现两个或以上的报价时,以最低报价作为评审价。
11. 比价保证金的退还:未中价报价供应商的比价保证金, 将在本项目比价结束后予以无息退还 ;中价报价供应商的比价保证金,在签署合同并提交履约保证金后予以无息退还。 如在退还比价保证金时发生银行费用,则在比价保证金金额内扣减后将余额退回。
12. 如有下列情况,将没收比价保证金,除此之外,如报价 人 给业主造成的损失超过比价保证金数额的,报价 人 应当对超过部分给予补偿:
( 1 )解密报价后报价 人 提出撤回或撤销报价或放弃中价资格或对报价提出实质性修改;
( 2 )中价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
( 3 )中价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保证金;
( 4 )经查实报名人报名资料弄虚作假的,比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13. 如果第一中价候选人中价后不按比价结果签订合同,则按照《广州地铁工程建设违建单位和个人不诚信行为管理办法》、《运营事业总部物资采购供应商管理细则》( GDY/QW-AZ-WZ-07 ,点击路径查看 http://bid.gzmtr.com/bizztbtz/bid_ztbtz_qg/201504/t20150401_38925.html )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在此情况下,业主可确定有能力履行合同的第二中价候选人中价,或重新组织比价。如果第二中价候选人中价后不按比价结果签订合同,业主可确定有能力履行合同的第三中价候选人中价,或重新组织比价。如果第三中价候选人均不按比价结果签订合同,则比价失败,业主须重新组织比价。
14. 本项目报价响应有效期应在报价截止日后 180 天内保持有效。报价响应有效期比规定时间短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报价,业主可以不接受其报价。
15. 本公告同时在城轨采购网“ www.mtrmart.com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www.chinabidding.com.cn ”;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www.gzmtr.com ”上登载,请登录上述网站浏览公告及附件的详细内容。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上述各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城轨采购网发布的文本为准。
16. 有关此次比价邀请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电话的形式向业主查询。
17 .有关此次比价的报名申请表等资料格式见下文附件;
18 .业主保留授予合同的权利及在授予合同时对货物数量和服务予以增加或减少或拆分的权利。
19. 潜在报名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公告内容有异议的,向业主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事业总部纪检监察室;异议受理电话: 020-83106055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 1238 号万胜广场 A 塔 31 楼 3110 。
业主联系方式
业 主: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海珠区金运路 1 号广州地铁运营事业总部采购物流中心
电 话: 020-83154942
邮 编: 510308
联 系 人:洪工
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 三月 三十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