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JSLX2017-C0602-008号
江苏立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常州市金坛区民防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委托,就常州市金坛区民防教育体验馆布展及装饰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
常州市金坛区民防教育体验馆布展及装饰设计、施工一体化工程招标编号: JSLX2017-C0602-008号
二、 工程概况:
1.批文号:坛发改投字【 2014】 102号
2.投资额: 3200万元。
3.工程地点:常州市金坛区东环一路东侧、金坛大道北侧。
4.建设规模与主要建设内容:民防教育体验馆是 2014年以《金坛区人防指挥所综合工程( 409工程)》项目为主进行一体化方案设计的,总建筑面积约 22700平方米。整栋建筑地上四层,其中 3270平方米为民防教育体验馆,主要教育体验等功能位于地面 2-3层。
5.结构类型:框架
6.质量等级要求:合格
7.工期:
⑴第一阶段:概念方案设计 30日历天;
⑵第二阶段:(另行公布)
入围单位确定后,发出招标文件后 35日历天内完成深化(施工图)设计;
中标单位确定后,并对设计文件审定后 150日历天内完成布展施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除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22条规定的条件之外,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
2.具有以下资质和等级:
⑴中国展览馆协会展览工程企业一级资质。
⑵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饰专项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⑶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施工承包一级资质或装饰装修设计施工一体化一级资质。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3.投标人业绩要求
(1)企业:2012 年1月1日以后具有民防馆、公共安全馆、军史馆、科技馆、规划馆布展 装饰设计施工一体化业绩,且布展面积3000㎡或布展资金 2000万元及以上工程二项及以上。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等(如为在建项目,需提供中标通知书与合同和建设单位证明),如以上资料不能证明业绩规模的技术指标(指面积或资金)的须另提供可证明业绩技术指标的其他资料。
⑵设计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要求
应具备艺术设计类美术师或建筑装饰类专业(含相近专业)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012年以来担任过布展面积 3000㎡或布展资金 2000万元以上民防馆、公共安全馆、军史馆、科技馆、规划馆项目设计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提供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带至现场备查)。
⑶施工负责人要求
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职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类证书、 2012年以来担任过 3000㎡或布展资金 2000万元以上民防馆、公共安全馆、军史馆、科技馆、规划馆等项目施工负责人(提供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带至现场备查)。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对投标单位进行资格后审的方式(投标人投标后经评审委员会认定为不符合投标条件的,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5.报名时需递交以下资料
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注册证书、项目经理安全员证书、企业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及项目各负责人在本单位的六个月社保证明等。
注:以上材料在报名时均应提供复印件三份(加盖单位公章),以上所提供的资料仅作为购买招标文件的条件。
四、招标程序
本项目采用一次公告二次招标方式。
1.第一阶段为项目概念设计方案招标:
对投标单位的概念设计方案进行评审,按得分由高到低选前 4名入围(如投标单位为 3家时,全部入围)。
2.第二阶段为深化设计与施工一体化招标:
第一阶段入围单位根据招标人第二阶段招标文件和任务书要求,对方案再进行深化设计,并进行报价,深化设计后的方案及报价经评审后,评出中标候选人,具体评标方式在第二阶段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
五、公告时间
2017 年3月 24日 —30日
六、招标文件出售及报名时间
2017 年3月24日— 30日,上午 8: 30—11:00,下午 2:00—5: 30(节假日除外)。地点:江苏立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金坛区华城路 7-107号)
七、投标文件接受时间及地点
接受时间: 2017年 4月 21日上午 7:00-8:00;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2017年 4月 21日上午 8:00;
投标文件接受地点:江苏金坛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地址:金坛区金坛大道 88号); 投标文件接收人:江苏立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邓女士。联系电话: 18252544102
八、评标时间: 2017年 4月 21日上午 9:00,开 标地点:江苏金坛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地址:金坛区金坛大道 88号)。(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九、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1.投标保证金的交纳:
第一阶段投标保证金:叁万元。
第二阶段投标保证金:贰拾万元。
第一阶段报名时交纳投标保证金,第二阶段接到投标入围通知书 7日内缴纳投标保证金,收款单位名称:江苏立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金坛分公司,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坛横街支行,帐号: 468965842531。 并由江苏立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金坛分公司开具收据。
2.投标单位在投标时,同时提供保证金收据复印件。
3.投标单位第一阶段报名后或第二阶段入围后,如不参加投标,投标保证金不退还;如投标单位资格审查不通过,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将无息退还,招标人不作任何补偿。
4.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第一阶段:入围第二阶段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未入围投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 ,入围单位不退,转为第二阶段保证金。
第二阶段: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未中标投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合同签订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投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投标文件不退。中标单位的履约保证金(现金或履约保函)为中标价的 10%
5.代理机构: 江苏立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6.本工程招标文件等资料全部费用合计人民币 500元 /次(由江苏立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金坛分公司开具收据,购买招标文件时缴纳)。
招标人: |
常州市金坛区民防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立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金坛区华城路 7-107号 | ||
联系人: |
徐国强 |
联系人: |
邓丽霞 |
电话: |
0519-82881560 |
电话: |
18252544102 |
传真: |
传真: |
江苏立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