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MCZBC【2017】125 发布时间:2017年3月28日
蒙城县鲲鹏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蒙城县人民检察院委托,对看守所驻所检察室大屏系统进行询价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内容及方式
1、采购方式:询价;
2、采购编号:MCZBC[2017]125;
3、采购内容:46寸液晶拼接屏6台、液晶拼接屏软件1套、整体液晶拼接整体机柜1组、大屏连接线缆、控制线缆、电源插板等辅材1批、高清视频解码处理器1台、系统平台软件1套(包括屏幕、安装等)
4、采购预算价:人民币100000元;
5、交货、安装调试地点:蒙城县看守所驻所检察室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符合经营范围要求;
(3)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
详见询价文件。
三、购买招标文件及文件下载信息
1、报名时间:2017年3月28日至2017年3月31日;
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1)请潜在投标人登陆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bzztb.gov.cn)免费注册用户,办理报名事宜。
(2)请潜在投标人认真阅读“操作使用手册”、“注册用户办事指南”和相关文件资料,点击“注册用户登录”栏目,查看“注册用户申报操作手册”,按照有关程序办理报名事宜。技术联系电话:4008503300。
(3)供应商点击网上报名后,下载招标文件及其它资料(含答疑或相关说明)。操作流程请到下载中心查看操作使用手册。
(4)供应商只有成功下载招标文件后方完成全部报名程序。网上报名系统将于报名时间(即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的获取)截止后准时关闭,各潜在投标人须及时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因未及时下载招标文件导致报名无效的,责任自负。投标供应商投标时请携带该单位报名回执单,如未提供报名回执单,则以本中心系统自动生成的投标报名表为依据。
3、招标文件费用:0元,招标文件费用于递交招标响应文件前交于招标代理机构,售后不退,未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的供应商其投标将被拒绝。报名后若不能参加投标,至少于开标前3日通知招标代理机构,请将弃标函发于招标代理机构邮箱mckpxmglgs@126.com,未提交弃标函的供应商,公司将计不良记录,半年内不得在蒙城境内投标。
4、递交招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招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招标响应文件于招标当日送达招标地点,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响应文件不予受理。
5、递交招标响应文件地点及招标地点:安徽省蒙城县开发区创业园办公楼四楼(蒙城县招投标服务中心),届时请投标人派遣代表携招标响应文件参加招标。1
6、关于本项目的澄清与修改内容公布在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bzztb.gov.cn),对所有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各潜在投标人有义务自行在开标前上网查看。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蒙城县人民检察院
地 址:蒙城县
邮 编:233500
联系人:陆主任
电 话:17756780909
招标代理机构:蒙城县鲲鹏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蒙城县周元西路111号
邮 编:233500
联 系 人:许 工
电 话:0558-7661078
五.备注
本项目所有信息请随时关注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bzztb.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