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中央美术学院设计学院拼接屏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CEIECZB01-17JX273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蒋旭、陈清、陆炜
项目联系电话:010-59893113、3112、3116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7年11月15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7年11月22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中央美术学院设计学院拼接屏采购项目
原公告地址:http://www.ccgp.gov.cn/cggg/zygg/gkzb/201711/t20171115_9167242.htm
三、更正事项、内容: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变更为:
2017年12月8日14:30(北京时间)
第四章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二、评分标准变更为:
评分项 |
名称 |
评分标准 |
分值 (区间) |
商务部分 |
标书质量 (2分) |
有目录索引、页码无错乱、标题、编号、正文、表格等排版规范得1,每出一个错误扣0.5分,扣完为止。 证件复印、正文内容清晰得1分,每有一个证件或一页不清晰扣 0.5 分,扣完为止。 |
0-2 |
相关业绩(10分) |
提供三年内已完成不低于200万元的多媒体项目案例。需提供清单列表:项目单位、销售内容、联系人、联系人电话,并后附相应的合同复印件,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以及合同内容关键页。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提供5个及以上合同得满分,每少1个扣2分,不提供不得分。 |
0-10分 | |
投标人基本情况 (4分) |
具有系统集成壹级(含)以上资质,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 投标人具有音视频壹级(含)以上资质,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 投标人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包含二级)以上资质,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 投标人具软件能力成熟度三级(含)以上资质,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 以上资质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0-4分 | |
技术部分 (54分) |
技术响应 (42分)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技术指标得42分。投标产品技术性能指标对应招标文件技术指标要求项中加*项为关键指标,每有一项不满足扣10分;#项指标为重要指标,每有一项不满足扣3分;普通指标每有一项不满足扣1分,扣完为止。 |
0-42分 |
项目实施团队标准 (3分) |
派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不少于3人且具有高级项目经理证书,并提供近三个月社保记录,每满足一人得1分,否则不得分,最高得3分; |
0-3分 | |
技术方案及质量保证及施工、售后服务承诺 (9分) |
投标人提供完善的培训方案及售后服务方案(内容包括投标人提供400或800免费售后服务呼叫中心、响应时间、现场服务支持能力、售后巡检、质量保证期限及范围等),设备后期运营的专业技术维护队伍及技术人员的质量、数量。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能安排专人负责维保; 据此对项目售后服务内容的合理性、全面性进行综合比较评分:优秀得7~9分,良好得4~6分,较差得1~3分,不提供不得分; |
0-9分 | |
投标报价 (30分) |
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30分) |
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 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对合格的小型或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
0-30分 |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四、其它补充事宜:
项目联系人:蒋旭、陆炜、陈清
电话:010-59893113、59893116、59893112
传真:4008266163转13607
电子信箱:jiangxu@china-didac.com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文慧园北路10号,中教仪总公司北师大办公楼603室
邮政编码:100082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中央美术学院
采购单位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花家地南街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10-64771250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北京中教仪国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文慧园北路10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蒋旭、陈清、陆炜,010-59893113、3112、3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