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经相关部门批准,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的委托,对洛阳高新区实验小学电子屏、监控及音响系统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现将有关采购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洛阳高新区实验小学电子屏、监控及音响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3、财政部门批复编号:高新政采磋商2016-21
4、代理机构采购编号:0635-1623N300
5、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约56万元
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三个标段
7、供 货 期:合同签订后20天内
8、本项目不采购进口产品
二、采购内容:
一标段:户外P8全彩显示屏一块(详见磋商文件);
二标段:室内P2.5全彩显示屏一块、P3全彩显示屏两块(详见磋商文件);
三标段:监控设备及音响系统(详见磋商文件)。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 供应商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必须符合本项目的要求,并具有良好的供应能力,拥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3、供应商如为生产商须具有售后服务承诺书;供应商如为代理商或经销商的,须具有所投主要产品(显示屏)授权书及生产厂家的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否则其将不被接受(一标段、二标段);
4、供应商须出示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本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具体要求见竞争性磋商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供应商响应文件将不被接受;
7、本次采购各潜在供应商可以对本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报名,但是最终只能中其中一个标段。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须携带的资料:
1、报名时间:2016年8月8日至2016年8月12日,每天上午8:30—12:00时,下午15:00—18: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和公休日除外)。
2、报名地点:洛阳市涧西区南昌路杜康大厦90A室
3、报名时必须携带的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2)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不需此项);(3)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不需此项)(4)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5)企业缴纳税收和社保证明(自2016年1月1日以来缴纳的任意一个月的凭证或清单,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算);(6)201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算);(7)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纪录的书面声明;(9)所投主要产品(显示屏)授权书及生产厂家的售后服务承诺书(一标段、二标段)。
备注:上述所有证件要求报名时出示原件查验,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已换发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仅提供营业执照即可。
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1、磋商文件的获取:同报名时间、地点。
2、磋商文件每标段(套)售价400元,逾期不售,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六、响应文件递交及磋商时间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8月18日上午9时30分整(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递交的地点 :洛阳市涧西区南昌路杜康大厦905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高新区门户网站》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 址:高新区火炬大厦五楼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379-64332331
采购代理: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涧西区南昌路杜康大厦90A室
联 系 人:水先生
电 话: 0379-64791211转803
邮 箱: lyzx701@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