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龙游天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龙游县湖镇镇地圩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委托,就龙游县湖镇镇地圩村垃圾分类宣教馆设计及布展服务采购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 项目编号:LYTSCC2020-034
二、 项目名称:龙游县湖镇镇地圩村垃圾分类宣教馆设计及布展服务采购
三、 招标项目概况:预算40.5万元
内容 |
要求 |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 |
服务期限 |
龙游县湖镇镇地圩村垃圾分类宣教馆设计及布展服务采购 |
详见招标文件 |
40.5万元 |
自合同签订后10天内完成整个项目并通过验收。 |
四、合格的磋商供应商: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有独立法人资格,能承担本项目的供应商;
3、凡拟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v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投标截止之日至前三年内,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且在处罚有效期内的供应商,投标截止之日至前三年内,在“浙江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曝光台”中被曝光且在处罚有效期内的供应商,资格审查时均不予以通过,将拒绝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4、本项目谢绝联合体投标。项目中标后中标人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转包或分包。
▲5.因本次项目投标现场需测量体温等相关事宜,请各投标单位人员尽量提早到场。
▲6.参与现场投标人员需做好自身防护措施,必须具有浙江衢州健康码(绿码),并对健康码(绿码)真实性负责。健康码(绿码)需提供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装订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后。未能提供浙江衢州健康码(绿码)或体温不正常(发烧)等现象的,投标文件将拒绝接收。
五、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地址、方式、售价
1.报名截止时间:于2020年6月22日至2020年6月29日止(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2:00时,下午:14:00-17:00时。
2.获取招标文件地址:通过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lyxztb.com)自行下载。
3.报名方式:将报名资料扫描件发送至************@qq.com并致电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郑女士(电话:************9,******9)联系。
4.报名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4.1.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或电子证书)或者登录“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营业执照信息”查询打印件;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或者登录“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事业单位在线—全国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查询链接—地方网站”查询结果打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2.报名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3.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须明确授权代理人姓名、身份证号码、采购项目名称和编号、固定和移动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
5.报名截止时间之后潜在供应商仍然可以获取招标文件,但该供应商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应按采购公告规定时间前提出询问,逾期提出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予受理、答复。
6.未经报名登记并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的,将被拒绝。
六、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于2020年6月30日10:00时前(北京时间)。
七、磋商响应文件提交地址:磋商响应文件必须以密封形式提交龙游县湖镇镇人民政府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拒收。
八、磋商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0年6月30日10:00时(北京时间)。
九、磋商地址:龙游县湖镇镇人民政府开标室,逾期送达拒收。
十、其他事项
1.供应商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有疑问的,在2020年6月29日12:00时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逾期提出不予受理。答疑、补充、修改等以补充文件形式于2020年6月29日17:00时前在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公告,请供应商务必注意查看。
2.磋商响应方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龙游天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予受理。
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1《政府采购促进中心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4.信用记录:
根据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并甄别。
4.1.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磋商截止时间
4.2.查询渠道:
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浙江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
4.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将查询网页打印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4.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磋商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磋商将被作为无效磋商被拒绝。不良信用记录指: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v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投标截止之日至前三年内,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且在处罚有效期内的供应商,投标截止之日至前三年内,在“浙江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曝光台”中被曝光尚在处罚有效期内的供应商,资格审查时均不予以通过,将拒绝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十一、采购信息发布及下载网址
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lyxztb.com)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人:龙游县湖镇镇地圩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8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龙游天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郑女士
联系电话:************9
地址:龙游县太平西路554号。
http://zfcg.czt.zj.gov.cn/innerUsed_noticeDetails/index.html?noticeId=******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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