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区采GQC[2020]37号
广安市公安局广安区分局与广安市广安区政府采购中心共同组织对北辰派出所弱电改造及勤务指挥室大屏采购项目(第三次)以询价采购的方式采购。诚邀符合资质的企业、事业单位参与竞标。
一、项目概况
(一)采购人:广安市公安局广安区分局(地址:广安区幸福街6号,联系人:罗先生,联系电话:************9)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安市广安区政府采购中心(地址:广安市广安区北辰大道138号4楼,联系人:向先生、唐先生,联系电话:0826-******95)
(三)项目名称:北辰派出所弱电改造及勤务指挥室大屏采购项目(第三次)
(四)采购项目编号:广区采GQC【2020】37号
(五)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六)采购预算价:16.67万元。
(七)询价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
二、招标项目简介:采购项目(详情见附件)
三、报名方式及询价文件的获取时间、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0年6月17日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至2020年6月19日17时00分,登录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guang-an.gov.cn/),点击“投标登录” 进入广安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报名获取询价文件,并打印报名回执,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询价文件获取方式。投标资格不能转让。报名获取询价文件的依据,以《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供的报名获取询价文件情况汇总表为准。未按照本项规定的方式、时限报名获取询价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备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中心-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单位操作手册-广安市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请按说明操作,否则责任自负。
四、询价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1、询价保证金:金额:大写:0元整(小写:0.00元);
按《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川财采[2020]28号)文件要求:对疫情防控期间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不再收取投标保证金。
2、履约保证金:合同总金额的10%。
成交人应在合同签订之前向采购单位交纳询价文件规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的退还按合同约定执行(无息)。
五、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询价时间:
1、投标起止时间:2020年6月24日9:00时至2020年6月24日9:30时止。
2、开标时间:2020年6月24日9:30时。
3、评审时间:2020年6月24日14:00时(北京时间)。
4、投标响应文件及报价文件递交:投标人应按本询价文件第七条要求对应响应,并在询价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持身份证原件或授权代表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将投标响应文件及报价文件按规定密封后送达投标地点。对投标人员身份不能确认的或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响应文件及报价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5、投标及开标地点:广安市广安区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二)
6、询价地点:广安市广安区政府采购中心评标室(一)
六、本投标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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