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州市日出东方小学
乙方:云创新智(福建)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1]GYG[XJ]******01-1的福州市日出东方小学校园视频监控系统、班级触控一体机、广播播控系统采购项目货物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2、合同标的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品牌 |
数量 (单位) |
单价 (元) |
金额 |
产地 类型 |
规格型号 | 产品属性 |
1-1 | A******199 其他计算机设备 | 其他计算机设备 | 详见分项报价表 | 1(批) | ******0 | ******0 | 国内 | 详见分项报价表 | 无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拾捌万陆仟柒佰元整(¥******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7 )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远洋路69号;
4.3交付条件: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乙方所提供的货物质量和技术标准与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响应完全一致。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1)验收标准 我司所提供的仪器设备必须是制造厂家生产的崭新的未开箱的原包装仪器设备。所有仪器设备按厂家仪器设备验收标准(符合国家或行业或地方标准)、询价通知书、投标文件等有关内容进行验收。投标人提供仪器设备的制造标准及技术规范等有关资料必须符合中国相应有关标准、规范要求。须经过采购人确认符合技术规格及要求所列条款,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 (2)出厂检验 我司在仪器设备出厂前,应按仪器设备技术标准规定的检验项目和检验方法进行全面检验,我司应随同货物出具供货证明、产地证书、出厂检验报告、质量合格证书、原装拼配设备的证明资料和文件以及生产厂家供货确认函等。 (3)初验收 由我司和采购人共同对设备的数量、质量、外包装等根据本章节的有关规定逐项检验。 (4)试运行 设备安装完毕后,我司应对设备的整体性能和功能进行测试,试运行期间,出现的任何问题,应由我司及时处理修正。测试结果必须符合询价通知书要求及合同中的相关条款,同时我司应向采购人提供自检记录。 (5)最终验收 试运行并测试验收结束后,由采购人或成交人委托的专业公司以及有关管理部门按询价通知书以及合同相关条款要求一同对仪器设备进行联合验收,验收结果应符合采购人使用要求。在此期间,若发现产品质量有问题我司应无条件免费更换,并无条件重新检测并调试直至验收合格交付使用。我司在在采购人安装现场进行最终检验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我司承担。 若验收不能符合要求,采购人将按合同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1 | 95 | 验收合格后7日内支付合同款95% |
2 | 5 | 正常运行一年后7日内支付合同款5% |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至保质期结束。。
10、违约责任
10.1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足额交货的(交货不合格视为逾期交货,不可抗力除外),每逾期1天,乙方应按逾期交货金额的0.05%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但逾期交货违约金不超过合同金额的5%;甲方有权从未付的合同货款中直接扣除延期交货违约金。。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无。。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我司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提供服务。 我司对此次采购的设备提供质量保修期:质保期自货物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之日起3年。 质保期内非因操作不当造成需要更换的零配件及货物由我司免费上门负责包修、包换;质保期结束后,我司仍应负责提供终身服务,所需更换的零配件只收取等同于购买时的成本价。 质保期内如出现因设计、制造、运输、装卸等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我司无偿负责维修、更换。质保期后出现故障,只收取基本维护费用。所需配件应为生产厂家原装配件,其价格应低于市场价。 质保期内若货物在运行中发生问题,我司在2小时响应,24小时内派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免费进行维修和更换零部件或更换新货物等服务。质量保修期后,我司有接到故障处理通知的,技术人员应在48小时内到达故障地点做好货物维修。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 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无 。
甲方: | 福州市日出东方小学 | 乙方: | 云创新智(福建)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住所: | 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远洋路69号 | 住所: | |
单位负责人: | 单位负责人: | 叶新金 | |
委托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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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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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法: |
******862 |
联系方法: | ************3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前屿支行 | |
账号: | 账号: | ************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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