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淳安千岛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半岛度假酒店LED显示屏(含安装)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CAMR[2019]082号
三、采购预算:预算不超过人民币56万元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采购内容:
标项 |
采购内容 |
简要具体要求 |
预算控制价(元) |
一 |
淳安千岛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半岛度假酒店LED显示屏(含安装)采购项目 |
详见招标文件 |
******0.00 |
具体内容详见第二章《招标需求》。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f.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企业营业执照上(或章程记载的经营范围)有显示屏生产、销售的经营范围。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2019年6月25日至2019年7月16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报名地点:淳安县千岛湖镇环湖北路375号行政服务中心四楼(产权交易窗口)。
标书售价:300元(售后不退,接受国内邮寄,邮费自理,并注明联系方式和参加的项目)。
联系人:吴林宝 联系电话:0571-******506
八、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人应于2019年7月18日14:30时(北京时间) 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淳安县千岛湖镇环湖北路375号行政服务中心19楼开标室,逾期送达,或未签字、盖章、密封的,将被拒收。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本次招标将于2019年7月18日14:30时整在淳安县千岛湖镇环湖北路375号行政服务中心19楼开标室开标,投标人须派全权代表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明原件出席开标会议。
十、其他事项:
质疑和投诉: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供应商对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县国资办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质疑受理地点:淳安县千岛湖镇环湖北路375号行政服务中心3楼328室(淳安千岛湖明瑞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建平 联系电话:0571-******846
投诉受理地点:淳安县国资办[淳安县千岛湖镇环湖北路375号(淳安县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联系电话:0571-******007
十一、投标保证金:无需缴纳
十二、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报名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十三、业务咨询: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淳安千岛湖明瑞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淳安县千岛湖镇环湖北路375号行政服务中心3楼328室
代理机构联系人:汪靖 联系电话:0571-******846
采购单位联系人:方红琴 联系电话:057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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