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期满无供应商提出修改意见,将向财政部门申报采购计划。
一、项目名称: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会议室LED小间距大屏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需求:具体内容见附件。
三、征求意见起止时间:2019年5月31日至2019年6月5日16时,请在起止时间内提出,逾期将不予受理。(三个工作日)
四、征求意见内容:对采购需求内容中的条款提出意见。
五、提出方式:
向采购人提出意见,同时发送电子邮件。邮件内容包括:
1.修改意见及联系方式。(电子稿和打印稿加盖公章)
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经办人身份证。
六、联系方式见附件
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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