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ZZC2019-J1-******-GXCH 竞争性谈判公告
广西诚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灵山县人民法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户外宣传LED显示大屏采购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谈判活动。
一、采购项目名称:户外宣传LED显示大屏采购
二、采购项目编号:QZZC2019-J1-******-GXCH
三、采购项目基本概况介绍:户外宣传LED显示大屏采购 。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四、 采购项目最高限价 (人民币):伍拾伍万元整(¥******0.00元)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支持采用本国产品的政策;强制采购、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六、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货物,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供应商;
3、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可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供应商主体信用记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七、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的获取
1、发售时间: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19年5月24日止(工作日),每日上午 8:30-12:00,下午 15:00-18:00;
2、发售地点:灵山县灵城镇江滨三路63号
3、售价:竞争性谈判文件工本费每本250元
4、获取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方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购买文件:(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谈判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以上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八、谈判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
谈判供应商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等非现金方式由谈判供应商对公缴纳至以下账户,并于开标前到我公司开具保证金到账证明(收据)放到竞标文件内:
户名:广西诚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灵山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灵山三海分理处
账号:2075 5801 ****** 7757
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谈判供应商应于2019年5月28日15时30分止,将响应文件密封提交到钦州市灵山县灵城镇江滨三路63号(广西诚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厅),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十、谈判时间及地点: 本次项目将于2019年5月28日15时30分后在钦州市灵山县灵城镇江滨三路63号(广西诚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评标厅)进行谈判,谈判供应商可以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谈判会议(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保证金到账证明(收据)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还应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十一、联系事项:
采 购 人:灵山县人民法院
地 址:灵山县灵城街道江南路4号
联系人及电话:符箭 ************0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诚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灵山县灵城镇江滨三路63号
项目联系人:杨桃 联系电话:0777-******68
监督部门:灵山县财政局 办公室:0777-******81
十二、本项目有关的公告均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gxzfcg.gov.cn)、灵山县人民政府网(www.gxls.gov.cn)发布
广西诚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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