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建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大荔县实验小学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大荔县实验小学科技馆建设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大荔县实验小学科技馆建设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DZCDL******32
三、采购人名称: 大荔县实验小学
地址:大荔县西三环
联系人:孟丽君
电话:************7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中建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大荔县城关镇西学巷53号
联系人:李战锋
电话:************8
传真:/
五、采购内容和需求:大荔县实验小学科技馆建设项目1项
项目概况: 科技馆建设
项目用途: 自用
采购预算: ******32.50元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1、供应商为合法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只须提交其身份证); 3、财务状况报告:供应商提供近1年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6、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7、供应商需提供近三年项目类似业绩(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8、供应商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投标;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执行政府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扶持福利企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残疾人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相关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八、招标文件 发售时间、地点
1、发售时间:2019-06-28 08:00:00至2019-07-05 18:0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大荔县城关镇西学巷53号
3、文件售价:
每套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有效的单位介绍信及被介绍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九、投标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07-18 15:00:00
2、投标地点:大荔县阳光路中建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东关派出所南邻)三楼会议室
3、开标时间:2019-07-18 15:00:00
4、开标地点:大荔县阳光路中建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东关派出所南邻)三楼会议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8
2、开户名称:中建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大荔分公司
3、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荔县支行
4、账 号:************************
十一、本公开招标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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