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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湖公安局交通大队交通电子诱导屏显示系统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编辑:格非儿 文章来源:数字展示在线 发布日期:2019-12-10 7:25:19

依据东湖风景区政府采购计划生成备案单(编号:J******134-0121)的要求,武汉谦天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武汉市公安局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交通大队(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 “  东湖公安局交通大队交通电子诱导屏显示系统项目 ”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磋商。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编号:QTZX-DHFJQ-HW-2019-0028

(二)项目名称:东湖公安局交通大队交通电子诱导屏显示系统项目

(三)采购预算:本项目的预算价为   85  万元,投标报价超过预算价为无效投标。

(四)项目内容:

1.本次采购共分  /  个项目包,具体需求如下。详细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见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第 三 章内容。

(1)项目包编号:  QTZX-DHFJQ-HW-2019-0028  

(2)项目包名称:  东湖公安局交通大队交通电子诱导屏显示系统项目 

(3)类别(货物/工程/服务):货物 

(4)用途:   设备采购及安装   

(5)数量(数量及单位):一项

(6)简要技术要求:   详见磋商文件  

(7)采购预算:    85万元  

(8)期限(交货期): 合同签订后50天安装到位  

(9)质保期:   1年 

(10)其他:  / 

2.供应商参加磋商的报价超过该包预算价(最高限价)的,其该包投标(报价)无效。

3.参加多包投标的相关规定:   /  

4.供应商如需查询技术要求,可直接到我处查阅磋商文件。

5.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磋商文件。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规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它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7年度、2018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不满上述年份要求的,可提供验资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材料(零申报的提供报税网站打印的零申报记录)及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的,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是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

4、供应商具备公路交通工程专业(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时间:自2019年12月8日上午9:00起至2019年12月13日下午17:00止(北京时间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节假日除外。)

(二)获取地点: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西路大武汉1911写字楼A座16楼10号

(三)获取要求: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携带以下证明材料领取磋商文件,磋商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四、磋商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及截止时间

(一)送达地点:武汉谦天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西路大武汉1911写字楼A座16楼10号)

(二)截止时间:2019年12月19日14 时 30分(北京时间)

五、磋商地点及时间

(一)地点:武汉谦天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西路大武汉1911写字楼A座16楼10号)

(二)时间:2019年12月19日 14 时30分(北京时间)

届时敬请参加磋商的代表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出席磋商仪式。

六、信息发布媒体及公告期限

(一)发布媒体:中国湖北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hubei.gov.cn)

(二)公告期限:  3  个工作日

七、联系事项

采购单位:武汉市公安局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交通大队

地址: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鲁磨路

联系人:吴倩          联系电话:027-******512

采购代理机构:武汉谦天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西路大武汉1911-A座16楼10号

联系人:王欢           联系电话:027-******276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系电话 :027-******059

武汉谦天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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