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山东省烟台市人民检察院
地 址:烟台市莱山区港城东大街1103号
联系方式:0535-******98
采购代理机构:烟台亿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通世南路7号C1号楼308室
联系方式:0535-******26
二、采购项目名称:山东省烟台市人民检察院史志馆室内装饰工程
采购项目编号(采购计划编号):SDGP******************686
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标包 |
货物名称 |
数量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预算金额 |
A |
山东省烟台市人民检察院史志馆室内装饰工程 |
一宗 |
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营业执照;(2)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4)上年度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6)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
186.61万元 |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19年10月17日8时30分至2019年10月23日17时00分(报名截止时间)(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烟台亿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通世南路7号C1号楼308室)
3. 方式:根据山东省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凡有意参加本次政府采购的供应商必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访问“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http://www.ccgp-shandong.gov.cn”进行注册并登陆后报名。注册并报名成功后,按照以下方式获磋商文件(不按规定报名、交纳费用视为报名不成功,不允许参加本次采购)1、现场报名:现场购买磋商文件时必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单位介绍信或授权书;2、邮件报名:须将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单位介绍信或授权书扫描件、所报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发至邮箱ytyf999@163.com(以上方式二选一)。
4.售价:磋商文件人民币300元/份,图纸另售,售出不退。
四、公告期限:2019年10月17日至2019年10月23日
五、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9年10月29日9时00分起至2019年10月2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烟台市政府采购大厅(莱山区府后路2号附楼4楼大厅)
六、磋商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9年10月2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烟台市政府采购大厅(莱山区府后路2号附楼4楼大厅)
七、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刘保卫 联系方式:0535-******26
八、采购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详见磋商文件
九、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磋商文件
发 布 人:烟台亿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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