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标时间:2018年06月20日15时00分
项目名称:河间市九河广场两馆三中心工程PPP项目资格预审
机构项目编码:HB2018053330020111
项目联系人:韩向冲
项目联系电话:17703189998
采购人:河间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采购人地址:河北省沧州市河间市胜利中路171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7-3688588
代理机构: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衡水市前进大街五洲国际银座大厦1401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7703189995
预算金额:66500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8年06月20日15时0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8-05-25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8-05-31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网站自主下载。投标人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hebpr.cn/)市场主体注册并通过审核,登录平台“填写投标信息”并“确认投标”后,在“文件下载”中下载采购文件。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600元
开标地点:河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开标室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一、主体要求 社会资本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境内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合法存续的企业,具有与本项目相适应的合法经营范围。二、法律要求 社会资本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5年、2016年、2017年度经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报告应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不可或缺的必要性内容。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申请人提供2017年度(1至12月份,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企业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凭证。5.申请人近三年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且未被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河北省财政厅禁止进入河北省工程建设市场或河北省人民政府采购市场且处罚期未满的。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三、融资能力 申请人应具备为本项目多渠道融资的资源和经验。申请人在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不低于6亿元、基本开户行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四、企业资质申请人必须具备的相关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要求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同时要求施工单位为联合体牵头方。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资格预审;联合体各成员必须按规定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牵头方和参与方,以及各成员的主要权利和义务,成员构成、股权出资比例、职责分工等主要条款在联合体通过资格预审后不得改变。联合体任一方满足以上法律要求第三点、第四点要求即可。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可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确定一个单位参加投标。注:1、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不得参与本项目资格预审。
采购数量:1包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本项目评标方法和标准:合格制。申请人未通过资格预审,不得参加本项目正式招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