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恒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某部队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LED屏项目设备采购(含安装)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LED屏项目设备采购(含安装)
项目编号:宁恒诚【招】字2018-029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锴
项目联系电话:0951-567794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某部队
采购单位地址:银川市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吴主任 联系电话: 0951-298725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宁夏恒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锴 0951-5677943
代理机构地址: 银川市金凤区新昌西路71号易大紫荆花商务中心A座5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LED屏项目设备采购(含安装)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合格的供应商必须满足下述资格要求:(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投标人为LED显示屏生产企业或代理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投标人还需满足以下的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外资或合资企业除外);(2)、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均提供原件;(3)、法定代表人递交《投标文件》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其他代表递交《投标文件》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原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授权委托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有效,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4)投标人由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有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书面告知函;(5)、能够遵守国家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次招标规定及保密要求,承担投标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6)通过“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投标主体,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限制其参与投标活动。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8.0 万元(人民币)
谈判时间:2018年04月16日 09:00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8年04月02日 09:00 至 2018年04月09日 1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银川市金凤区新昌西路71号易大紫荆花商务中心A座5楼领取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银川市金凤区新昌西路71号易大紫荆花商务中心A座5楼领取
磋商文件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8年04月16日 08:30 至 2018年04月16日 09: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8年04月16日 09: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四、其它补充事宜:
LED屏项目设备采购(含安装)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宁夏恒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采购人的委托,对LED屏项目设备采购(含安装)进行公开招标,具体采购事宜如下:
项目名称: LED屏项目设备采购(含安装)
采购代理机构:宁夏恒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一、采购内容:
LED屏项目设备采购(含安装),本项目共划分为两个标段。(具体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合格的供应商必须满足下述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投标人为LED显示屏生产企业或代理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投标人还需满足以下的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外资或合资企业除外);
(2)、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均提供原件;
(3)、法定代表人递交《投标文件》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其他代表递交《投标文件》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原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授权委托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有效,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
(4)投标人由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有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书面告知函;
(5)、能够遵守国家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次招标规定及保密要求,承担投标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
(6)通过“信用中国”( 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投标主体,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限制其参与投标活动。
三.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3.1、请投标人于2018年4月2 日至2018年4月9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8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宁夏恒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银川市开发区新昌西路易大紫金花商务中心A座5楼招标二室)持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生产厂家授权书、无行贿犯罪记录、税务登记证及承担类似业绩等(证书原件备查,并留复印件)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为300元整。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地点:
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2018年4月16日9:00时
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与中国政府采购网站公布。
六、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联系人: 吴主任 联系电话: 0951-2987259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恒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银川市金凤区新昌西路71号易大紫荆花商务中心A座5楼招标二部
联系人:张锴、严文东
联系电话:0951-5677943 传真:0951-5677743
电子邮件: nxhc2099@163.com
宁夏恒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4 月2日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锴
项目联系电话:0951-5677943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