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福州市马尾区地方税务局数字化智能展厅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FJBY-2017016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海清、陈丽清
项目联系电话:0591-8787211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福州市马尾区地方税务局
采购单位地址:江滨路东大道10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8368191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省博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林海清、陈丽清 0591-87872110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晋安区连江北路东二环泰禾广场3号楼702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用途 |
1 |
1 |
福州市马尾区地方税务局数字化智能展厅改造项目 |
1批 |
详见询价采购文件 |
345000 |
信息化改造 |
合计 |
345000 |
|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简要说明:
(1)有能力提供本询价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条例和本询价文件报价人须知第3条规定的参加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的境内法人。须提供下列证明材料:①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若为三证合一的,可只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②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应附法定代表人及报价人代表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若为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报价可不需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但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须提供下列证明材料:①关于资格的声明函原件;②报价人的资格声明原件;③报价人近期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企业财务报表或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者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④报价人近期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能体现缴费内容的缴费证明材料,缴费证明材料应有银行或税务、社保机构印章;报价人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应提供相关证明);⑤报价人具备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需的设备的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原件;⑥报价人参加本项目投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失信记录的书面声明;失信记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为准。(3)报价人须提供其住所地或本项目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附在响应文件正本中,副本可附复印件,该函在开标当日应保持有效;若开具该函所在地检察机关有特殊要求或规定不出具原件的,应随付相关有效证明材料并加盖报价人公章,如检察机关官方网站公告等)。对于响应文件中未按规定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或者查询结果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报价人,其响应文件无效。(4)报价人生产、经销的报价产品资格必须得到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许可。 报价人所投产品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应符合要求并提供书面承诺(如3C认证、节能产品、信息安全产品等。其中询价文件有明确要求在响应文件中须提供证明文件的应提供证明文件;询价文件未明确要求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证明文件的允许在交货时提供证明文件);(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报名和审查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4.5 万元(人民币)
报名时间:2017年04月13日 16:11 至 2017年04月18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福州市晋安区连江北路东二环泰禾广场3号楼702室
审查时间(审查资质的时间):2017年04月19日 09:00
审查地点(审查资质的地点):福州市晋安区连江北路东二环泰禾广场3号楼705室
四、开标时间:2017年04月19日 09:00
五、询价方式和询价时间及地点等:
获取询价文件的时间:2017年04月13日 16:12 至 2017年04月18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询价文件地点:
福州市晋安区连江北路东二环泰禾广场3号楼702室
获取询价文件方式:
询价文件售价50元人民币(电子版或纸质版),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售后不退。
获取询价文件文件售价:
50.0
六、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7年04月19日 08:30 至 2017年04月19日 09: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福州市晋安区连江北路东二环泰禾广场3号楼716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福建省博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7年04月13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询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