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启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内乡县公安局的委托,就2017年政法转移支付资金督察监控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1.1项目名称:2017年政法转移支付资金督察监控系统采购项目
1.2项目编号:内交采[2017]025
二、项目简要说明:
2.1交货及完工时间: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
2.2质量要求:合格;
2.3项目预算:95万元;
2.4资金来源:政法转移资金;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2.6采购内容及要求: 政法转移支付资金督察监控系统(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3投标人若为代理商(经销商)的,投标人须提供液晶拼接屏、拼接控制器、服务器、磁盘阵列生产厂家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及售后服务承诺函。
3.4投标人须提供近三个月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证明;
3.5投标人须提供2014年以来的类似业绩(至少一份);
3.6投标人应持有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查询日期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止投标截止日之前,查询对象包含企业及法定代表人);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4月11日—2017年4月17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下同)。
4.2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内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报名室(内乡县大成路与湍河西路交叉口南300米)。
4.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700元/份(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4.4报名时需携带以下报名资料:
报名时携带的报名资料应按第三项“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要求的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投标人若为代理商(经销商)的,投标人须提供液晶拼接屏、拼接控制器、服务器、磁盘阵列生产厂家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及售后服务承诺函;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查询日期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止投标截止日之前,查询对象包含企业及法定代表人);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函;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近三个月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证明;2014年以来的类似业绩(至少一份)。
注:(1)以上资料准备复印件3套,报名时查看报名资料原件,复印件留存(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并每页加盖公章),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2)投标人满足以上报名条件后即可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 5 月 4 日9时整 。
5.2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及开标地点:内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南阳市政府采购网》和《内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站上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内乡县公安局
联系人:庞先生 电 话:0377-38059
地 址:南阳市内乡县郦都大道169号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省启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0377-63218666
电子邮件:hnsqyzb@163.com
地 址:南阳市卧龙区工业路225号
内乡县公安局
河南省启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7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