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中国联通新疆奎屯天泉供水有限公司监控中心大屏建设项目-设备采购(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u-xjkt-2017-028 | 发布时间:2017-04-06 20:17:52 |
2017年中国联通新疆奎屯天泉供水有限公司监控中心大屏建设项目-设备采购(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受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奎屯分公司委托,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对其2017年中国联通新疆奎屯天泉供水有限公司监控中心大屏建设项目-设备采购(二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现已具备招标条件,对其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招标范围、预估投资金额
本项目为2017年中国联通新疆奎屯天泉供水有限公司监控中心大屏建设项目-设备采购;项目预估算投资金额为30万元。
2.2供货期、交货地点要求
供货期为合同生效且招标人下达采购订单之日起,30个日历日完成设备到货。交货地点为招标人指定地点。
2.3采购设备类型
LCD拼接屏、55寸模块化底座、55寸模块化框架、B20机箱系统、B20输出解码板、B20输入编码板。详细数量及技术参数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要求
3.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为设备生产的制造商或代理商。能够合法生产或销售本次采购的产品并提供相应的售后服务及技术支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1.2投标人须具有安防资质(三级及以上)。
3.2财务要求
3.2.1投标人必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近两年(2014年或2015年)财务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必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能够根据招标人的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证明材料)
3.3业绩要求
3.3.1投标人须具有2016年1月1日至今监控设备供货业绩,业绩累计金额达到20万元及以上。(2016年1月1日至今期限内签订的合同或协议的首未页、合同范围内容、实施时间、合同金额等实质性内容)
3.4信誉要求
3.4.1近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涉及商业贿赂等违纪违法行为(2016年1月1日至今);
3.4.2近年内在无不良记录、未出现过重大责任问题,无安全责任事故(2016年1月1日至今)
3.5其他要求
3.5.1申请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a)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的;
b)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c)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d)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e)在最近三年内有重大质量问题的或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
3.5.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3.5.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4月6日至2017年4月10日,每日上午11:00时至13:30时,下午15:3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在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165号中天广场(中信银行大厦)1幢33层G室持法人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购买文件。(以上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
5.2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人递交纸制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4月14日11:00,地点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奎屯市团结南街45号联通公司4楼会议室;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以上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7.开标时间及地点
7.1本项目开标时间为2017年4月14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
7.2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
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unicombidding.cn/jsp/cnceb/web/index.jsp)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奎屯市分公司
地址:新疆奎屯市团结南街45号
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406室
新疆分公司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165号中天广场1幢33层G室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5609910721
发布单位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奎屯市分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