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楚雄州公安局的委托,对楚雄州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多功能厅全彩LED拼接屏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标。
1.项目名称:楚雄州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多功能厅全彩LED拼接屏采购项目
2.采购项目内容:
压铸铝箱 LED电子屏、数据接收卡、空调、大屏控制系统等。
3.项目编号:CZYZC(2017)013号
4.项目预算:180万元
5.投标人资格及要求
5.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3)社保登记证复印件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社保缴纳证明原件;
(4)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5)提供上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5.2特定资格条件:
(1)云南省外企业必须提供3年以上入滇备案证并在云南设有常驻服务机构,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供货能力及垫资建设能力的合法企业;
(2) 投标人所投产品厂家应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3)所投产品须提供LED显示屏单元、视频处理器等核心设备的著作权证书、产品检验报告,所有证明文件须加盖厂商鲜章。
6.招标文件获取:
6.1凡符合投标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楚雄州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网下载招标文件。
6.2各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采购单位概不负责。
6.3招标文件的纸质和电子版本,以在政府采购网站公告的为准。
7.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7.1投标截止:2017年4月6日上午9时30分止,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7.2开标时间:2017年4月6日上午9时30分。
7.3开标地点: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号开标厅(楚雄市灵秀路321号)。
7.4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7.5逾期送达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8.投标保证金:
8.1递送投标文件前,投标人须交付投标保证金30000.00元。(人民币)(大写:叁万元整)。
8.2缴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从各投标单位基本账户缴入到如下账户,并在转账票据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注明所投项目和标段名称,同时告知银行应录入项目和标段名称,以下账户由投标人自行选择汇入:
收款单位:楚雄彝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楚雄州分行
帐 号:100646320260010001
收款单位:楚雄彝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楚雄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鹿城南路分社
帐 号:2700005565016012
8.3投标人应在开标前1日携带汇款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到我中心服务大厅对应的银行窗口兑换保证金收据。保证金收据原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带到现场。
8.4未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9.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人名称:楚雄州公安局 地址:楚雄市茶花大道
联系人:金警官 电话:13987868200
集采机构名称: 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楚雄市灵秀路321号
联系人:陈老师 电话: 0878-6168885
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7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