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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印刷学院人才培养质量建设—虚拟仿真中心建设(中央资金)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编辑:格非儿 文章来源:数字展示在线 发布日期:2017-11-3 7:44:02

北京华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北京印刷学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人才培养质量建设—虚拟仿真中心建设(中央资金)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人才培养质量建设—虚拟仿真中心建设(中央资金)

项目编号:XM-0000014223171027138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红、贾东敏

项目联系电话:010-63509799-821/822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印刷学院


地址:北京市大兴区兴华大街(二段)1号

联系方式:010-6026107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华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红、贾东敏 010-63509799-821/822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国投财富广场6号楼1518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项目名称:北京印刷学院人才培养质量建设—虚拟仿真中心建设(中央资金)政府采购项目

采购数量: 一批

简要技术要求/招标项目的性质:人才培养质量建设—虚拟仿真中心建设(中央资金)

其他内容详见附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投标人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响应人;(7)投标人是所报软件系统产品的制造商(适用于第1包)(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31.94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10月31日 09:00 至 2017年11月07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华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国投财富广场6号楼1518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1月20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11月20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华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国投财富广场6号楼1503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投标人无法提供上一年度审计报告,则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逐月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三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原件及复印件;投标人逐年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原件及复印件。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5)提供依法缴纳税收(近三个月)的入账票据凭原件及证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6)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7)提供近三年(2014年7月至今)的同类货物供货项目业绩,以合同和货物清单(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现场查验原件)为依据;

(8)投标人应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信用记录查询结果(需注明截止时间,不得早于招标公告发布日期)打印页面并加盖公章。

注明:提交“三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的可不提供上述《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相关法律法规

标签:虚拟仿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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