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石佛寺玉文化博物馆造价审核项目经石发[2016]39号批准,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河南飞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镇平县石佛寺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就石佛寺玉文化博物馆造价审核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潜在投标单位参加投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石佛寺玉文化博物馆造价审核项目
2.2项目编号:镇交建【2016】GK—105
2.3建设地点:石佛寺
2.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2.5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6服务周期: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60天
2.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8招标范围:对合同约定的所有已建成或待建成工程进行审核(除施工单位不再承担的建设项目工程)。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固定办公场所、设备、工程造价专业人员及专业技术服务能力;
3.3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
3.4拟用于本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已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且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需具有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务合同,社保机构出具的养老社保证明;
3.5投标人须提供2013年以来的类似项目业绩(以合同和中标通知书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6投标人须具有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证明。(开具时间不得早于报名时间)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单位报名时间:2016年8月22日至 2016年8月26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北京时间,国家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下同),下午15:00时至17:30时,到镇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雪枫路与健康路交叉路口向西100米路北)报名。
4.2报名地点及方法:本项目只接受现场报名。投标企业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以及劳务合同和社保证明、类似项目业绩、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等资料到镇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雪枫路与健康路交叉路口向西100米路北)填写报名表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达到资格要求的企业通过转账形式缴纳招标文件费用(妥善保管票据,开标备查),待查实后由代理机构将电子版招标文件发送至潜在投标人。缴纳费用须从企业基本账户中转出(需注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款项名称),招标文件1000元/份,售后不退。
4.3标书费及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
账户名称:镇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缴纳账号:1714 0240 2920 0027 752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镇平县支行营业室
若有其他疑问,请各投标企业通过现场以书面方式提出,不接受其他任何方式提出的疑问。
4.4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另行通知。
五、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
5.1所有投标人需提交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以及劳务合同和社保证明、类似项目业绩、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必须出具原件,并按以上资料顺序提供复印件2套加盖公章装订成册。
以上资质证明等手续、文件真实有效,若审查出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报名无效,并依法进行惩处。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镇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雪枫路与健康路交叉路口向西100米路北)。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镇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镇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雪枫路与健康路交叉路口向西100米路北
电 话:0377-83866772
招 标 人:镇平县石佛寺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13782026900
代理机构:河南飞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女士
电 话:15238156516 18039685272
镇平县石佛寺镇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16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