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回族历史文化展馆建设项目经批准建设,前期准备工作已就绪,具备招标条件。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受郑州市管城回族区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委托,对本项目实行公开招标。现将该项目施工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回族历史文化展馆建设项目
2、招标编号:管招采[2016]79号
3、建设地址:管城回族区清真寺街18号
4、项目投资:约100万元
5、资金来源:政府资金
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7、招标内容: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8、工期要求: 90 日历天
9、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投标人应具备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业绩要求:
4.1、企业:2013年1月1日以来至少承担过两个与本项目类似的博物馆或纪念馆等非临时性展览馆布展的施工业绩;
4.2、项目经理:2013年1月1日以来至少承担过两个与本项目类似的博物馆、纪念馆或非临时性展览馆布展的施工业绩;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7、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报名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8月15日至2016年8月19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在郑州市政七街与红旗路交叉口大河商务1号楼3楼313室报名。
2、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证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需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的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用证明;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不再要求提供原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4)业绩:企业、项目经理各2份(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
(5)财务状况报告的证明文件(注:应提供2013、2014、201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
(6)依法缴纳税收凭据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提供近三个月的证明材料,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招标公告发布日的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开具时间为公告之日起);
以上证件均要求出示原件,留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3、管城回族区检察院申请查询材料包括:①查询申请书,样式后附;②查询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③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④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电话。以上材料须盖单位公章,报送至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局进行行贿档案记录查询(每周一、周三、周五为行贿档案查询时间),投标申请单位所在注册地检察院查询所需材料自行询问。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在郑州市政七街与红旗路交叉口大河商务1号楼3楼313室持单位单位法人委托授权书,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另行通知。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管城区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法:
招 标 人:郑州市管城回族区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联系地址:郑州商城路273号区政府大院
联 系 人:马老师
联系电话:0371-66254002
招标代理: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郑州市政七街4号院1号楼3楼
联 系 人:张女士
电 话:0371-67269825
查询机构: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局一楼办事大厅
地 址:中州大道与郑尉路交叉口东北角
(中州大道与航海路交叉口往南500米加油站对面)
联 系 人:张先生 高先生
联系电话:0371-67152075 0371-67152035
申请书(仅供参考)
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检察院:
(企业名称)是依照有关法律成立的(企业级别)企业,办公地址:(XX市XX路XX号)。现我公司拟参与招标编号为:(XXXX) 号(工程项目名称)。该工程项目由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组织,业主单位为(单位全称)。
兹申请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检察院对我公司的合法经营诚实信用度(行贿档案记录)予以查实。
特此申请,敬请证明。
单位名称:(盖章)
申请时间: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