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新华通讯社新闻信息中心P12户外全彩表贴三合一LED显示屏采购及安装项目
项目编号:TC16034X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任新地、崔健
项目联系电话:010-62108114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新华通讯社新闻信息中心
地址:昆明篆溏路8号
联系方式:赵勇 0871-6409461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任新地、崔健
代理机构地址: 010-62108114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序号 |
招标内容 |
数量(套) |
屏幕净面积 (m²) |
安装及实施地点 |
说明 |
1 |
P12户外全彩表贴三合一LED显示屏采购及安装 |
1 |
278m²(双面屏体,每面139m²,(显示尺寸不少于此尺寸,保持宽高比20:7) |
云南省德宏州瑞丽市姐告大桥东桥头路口处 |
形状要求详见“附件:效果图”。 |
2 |
基础、结构、外装饰:需要拆除原有单立柱广告牌,工程完成后须恢复路面原有绿化带。 | ||||
3 |
屏幕监控系统:至少2台高清球机,实时传回监控画面至新华通讯社新闻信息中心云南中心监控室,中心留存监控录像保留不少于30天。通过网络将实时画面推送到流媒体服务器中。 |
其余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技术需求书。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提供本项目服务能力的本国供应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 2、投标人须为LED显示屏制造商或具有制造商出具的有效授权书。3、投标人须在项目所在省设有专业的售后维修点或服务机构或代理机构, 须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和《制造厂商授权书》。4、投标人须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5、所投产品须具有LED显示屏中国的强制性产品3C认证。6、投标人须购买本项目的招标文件。7、投标人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之规定。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633.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8月11日 09:00 至 2016年08月18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306室(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
招标文件售价:¥6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306室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9月01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9月01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二层会议室(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