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鹤壁市淇滨区牟山小学录播教室设备采购 |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
采购编号:HNZYCGZB-2016-09 |
批复编号:[2016]116号 |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
交货期:签订合同后20日历日内完成供货及安装调试 |
采购预算(元):324340元 |
保证金(元):七千元整 |
采购单位:鹤壁市淇滨区牟山小学 |
联系人(联系电话):黄先生18639921727 |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众益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联系人(联系电话):赵先生 18539237899 |
财政部门监督机构:鹤壁市淇滨区财政局采购办 |
联系人(联系电话);邓先生0392-3386210 |
采购内容及分包情况: 1.淇滨区牟山小学录播教室设备采购项目。本项目不分包(详见谈判文件) | |
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关要求;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者三证合一,且其经营范围应包含本次采购产品的生产企业; 3、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需提供生产厂商针对本次项目主要产品(录播设备、智慧教学系统软件)的专项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4、投标人所投智慧教学系统软件,软件厂商需同时具备国家互联网出版许可证;配套软件需提供与硬件产品同一厂商的由国家版权局颁发《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及《软件产品登记证书》;电子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提供加盖厂商公章的复印件); 5、投标人所投智慧教学系统软件,软件厂家需同时提供(山东教育出版社、江苏凤凰教育出版社、中国地图出版社、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针对软件制造商使用其数字教材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软件制造商公章; 6、投标人提供区级平台与市级平台互联互通承诺函; 7、投标人应具有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开具时间应在公告发布时间至开标前时间内,近三年存在行贿犯罪档案的取消投标资格; 8、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采购文件的购买:供应商应在谈判当天,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谈判文件费,采购代理机构现场收取。谈判文件购买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时间。 | |
谈判文件售价:800元/份,售后不退。 | |
递交响应文件时间:2016年 8 月 8 日 | |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谈判开始时间(北京时间):2016年 8 月 8 日 9 时 00 分 | |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二 开标室 | |
关于谈判保证金的说明: 一、投标保证金交纳形式:转账(需从本单位基本账户转出) 交纳金额:七千元整(¥7000元) 缴纳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个工作日到帐(以到账时间为准) 二、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款信息如下: 户 名: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0000-0079-8122-8224-0012 开户银行:鹤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开户行行号:4024-9700-2016 注 意:办理汇款时务必在附言或摘要中写明所投标的"项目"及"分包名称"。如未写明项目名称和分包名称的,造成谈判失败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三、退还保证金须知 1.供应商需持以下资料办理: 1.1《授权办理退还保证金委托书》(原件); 1.2 开户银行发放的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3 缴纳保证金的转账凭证或银行回执(复印件加盖单位财务章)。 2.成交供应商除以上资料外还需向代理公司提供“与采购人签订的合同原件”,待采购代理机构备案后方可办理退还保证金手续。 | |
关于其他说明: 谈判过程中资格审查,参加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必须出具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人还必须出具有效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本表资格要求中要求提供的材料,以证明其资格符合本次谈判要求,无法提供的按无效处理。 (谈判时提供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后作入投标文件中) 公示发布媒体: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鹤壁政府采购网、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