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采购单位委托,南阳市宛城区青少年活动中心LED屏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采购条件,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采购人为南阳市宛城区青少年活动中心,采购代理机构为河南天行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现就该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潜在竞标人前来参加竞标。
一、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1、项目名称:南阳市宛城区青少年活动中心LED屏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HNTXJZB-2016-011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1、本项目为南阳市宛城区青少年活动中心采购LED屏及安装,分为一个标段,详见“第四章采购内容数量及技术要求”。
2、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3、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技术标准
4、供货期:合同签订后7日历天内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
5、质保期:提供设备及系统工程整体三年免费质保、三年免费上门服务。
三、竞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唯一专项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
3、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技术说明或彩页;
4、提供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5、提供投标产品的检测报告;
6、提供CCC证书;
7、提供连续两年LED行业十强企业证书;
四、报名及购买谈判文件
1、报名及购买谈判文件时间:2016年8月1日至2016年8月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北京时间,下同)。
2、报名及购买谈判文件地点:南阳市五交化大厦11楼(南阳市新华路与文化路交叉口西北角)。
3、报名时需携带的资料:
(1)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
(3)“三、竞标人资格要求”的其他资料。
注:
报名时需提供以上资料的原件以供查验,留存加盖单位公章、按顺序整理成册的复印件一套。报名资料不全或原件与复印件不一致的不接受报名。
留存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原件核对后现场退还,不符合投标资格的将被拒绝。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报名时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单位应自负其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4、谈判文件费:500元/套,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6年8月5日下午15:00时整(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南阳市五交化大厦11楼(南阳市新华路与文化路交叉口西北角);
3、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七、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南阳市宛城区青少年活动中心
电 话:0377-63596060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天行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阳市五交化大厦11楼(南阳市新华路与文化路交叉口西北角)
联系人:姚女士 电 话:0377-63137669
传 真:0377-61707107 E-mail:hntxjzb@163.com
2016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