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发布的《国民旅游休闲纲要》中指出“要把国民旅游休闲纳入各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相关行业和部门的发展规划。加强对各地旅游休闲发展的分类指导,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编制适合本地区旅游休闲发展专项规划。城乡规划要统筹考虑旅游休闲场地和设施用地,优化布局。”由此可见,旅游休闲相关规划的革新,是政策法规的要求,同时也是时代发展的需要。
一、对传统规划革新的必要性
1、旅游持续发展的需要
传统旅游规划,无论是旅游发展规划,还是旅游区规划,关注的重点更多是外来旅游者,本地居民的关注不足;对传统观赏性旅游资源关注有余,对新时代休闲性旅游资源考虑不足。传统的规划视角,在一定程度上造成旅游地规划服务的对象、设计的功能、产业的关联等等方面规划的不到位,也致使大多数旅游地产生“四季分明”的淡旺季现象以及白天热闹闹、夜间冷清清的“日夜温差”现象。在国民旅游休闲时代发展的推动下,在过往“留不住游客”的困境迫使下,传统旅游规划迫切需要革新。
2、城镇化健康发展的需要
在中国城镇化快速发展的进程中,城镇发展一方面没有特色、没有内涵,造成干城一面;另一方面随着规模的扩张,带来了诸如环境恶化、人口拥挤、交通堵塞等一系列城市问题,让城市变得不宜居。在2011年我国城镇化率超过50%的发展节点,根据城镇化发展的规律,我国城镇化已经进入重要的战略转型期,开始由“量”的扩张到“质”的提升,城镇化发展需要增强内涵,提升发展质量。与此同时,传统的城镇规划、城乡规划也需要革新,《国民旅游休闲纲要》出台,有效地促进了这种革新方向。《纲要》指出“加强城市休闲公园、休闲街区、环城市游憩带、特色旅游村镇建设、营造居民休闲空间。”城镇这些空间的休闲化、特色化发展,为构建城镇宜居环境、增强城镇特色、增加城镇吸引力与竞争力,提供了支撑。
3、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需要
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是中国“十二五”发展的主线。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时转方式的主攻方向,扩大内需是结构调整的首要任务。旅游休闲业作为现代服务业中“生活性服务业”的“龙头产业”,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的重要抓手,同时也是拉动内需的重要引擎之一。因此,旅游休闲相关规划需要革新,以适应转变经济发展 方式的要求。
二、对传统规划革新的思考
在国民旅游休闲新的时代下,根据《纲要》要求,一方面要将“国民旅游休闲”纳入各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相关行业和部门的发展规划。尤其是城乡规划、旅游发展规划,要充分考虑国民旅游休闲的发展,进行空间规划、功能规划、产业规划等方面的革新。另一方面要创新编制新型规划。根据《纲要》提出的“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编制适合本地区旅游休闲发展专项规划”,我们认为可以创新编制一下几类发展专项规划。
1、创新编制《城市旅游休闲发展专项规划》
《城市旅游休闲发展专项规划》可以作为城市总体规划的组成部分进行编制,也可以单独编制。该规划与传统城市规划不同的是城市游憩功能、游憩设施、游憩空间等方面规划的更系统、更深入;与传统旅游发展规划不同的是旅游休闲对象更加关注城市居民,根据《纲要》的相关内容,将系统规划中小学生、银发、工薪阶层等城市人群的休闲空间、休闲活动、休闲设施等,对城市规划传统的公共设施优化提升与革新再造。此外,该规划还有利于城市公共设施与旅游公共设施的融合与转化,营造特色的城市空间,以及城市生活性服务业的发展,对塑造城市特色,营造宜居的城市环境和城市现代服务业发展,都具有积极的作用。
2、创新编制《农业旅游休闲发展专项规划》
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指出“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道路,推动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工业化和城镇化良性互动、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互相协调,促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城镇化与农业现代化相互协调、同步发展,发展农业旅游休闲是较好的方式。编制《农业旅游休闲发展专项规划》,发展农业旅游休闲产业,能有效地整合以农家乐为主体的乡村旅游产业化、纵深化发展,以现代化农业观光为代表的农业旅游深度发展。
3、创新编制《旅游休闲产业提升发展专项规划》
传统旅游发展规划,在发展战略、空间布局、产品开发、产业要素、营销宣传等方面规划了很好的架构,但在产业纵深发展、产业融合发展、产业创新发展等方面还不够深入,在旅游关联的相关产业部门工作还不够具体、不够细致、致使旅游发展规划在实施方面大打折扣。因此,在传统旅游发展规划的基础上,编制《旅游休闲产业提升发展专项规划》,一方面有助于弥补旅游发展规划实施性、操作性不强的问题,另一方面对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4、创新编制其他类型的专项规划
为了营造更好的休闲环境、开发更丰富的休闲旅游产品,有条件的地区还可以编制《旅游休闲公共服务体系发展专项规划》、《温泉旅游休闲产业发展专项规划》、《冰雪旅游休闲产业发展专项规划》等专项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