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县实验小学录播教室系统集成方案招标公告
编辑:Angelia 文章来源:数字展示在线 发布日期:2016-3-17 7:15:03
漳州长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华安县实验小学委托将对下列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招标方式) |
1、招标文书编号:ZZCX(2016)HAGK001(2016财购计[024]号) 2、招标项目内容:华安县实验小学录播教室系统集成方案 |
项目名称 |
项目类型 |
用途 |
数量 |
简要技术指标 |
采购单位 |
联系电话 |
地址 |
华安县实验小学录播教室系统集成方案 |
系统集成 |
-- |
1批 |
详见招标文件 |
华安县实验小学 |
18060215579 |
华安县 | |
3、预算资金:49.9854万元 |
4、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
2016-03-15至2016-03-22 |
5、发售招标文件地点: |
漳州市芗城区水仙大道亨立大厦1幢7B号(702室) |
6、联系人: |
小陈、小冯 |
7、联系电话: |
0596-2165280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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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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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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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投标人资格: |
资格标准: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有能力提供本谈判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供应商。供应商须提交以下有效证明文件:(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4)参加政府采购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5)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书原件[谈判供应商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无需];谈判供应商代表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6)本项目拒绝联合体投标以上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必须同时满足,若有一项审核未通过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按无效投标处理。提供的所有资格类文件资料应是有效、清晰。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无效,原件备查。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类文件仅负审核责任。即使投标人所提交的资格类文件通过了审核,在评标过程中乃至确定中标人后,如发现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类文件不合法或不真实,仍可废除中标人中标资格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
9、投标截标时间: |
2016-04-07 09:30(北京时间) |
10、开标时间: |
2016-04-07 09:30(北京时间) |
11、开标地点: |
漳州市芗城区水仙大道亨立大厦1幢7B号(702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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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标书售价及要求:招标文件(纸质版或电子版)售价为100元人民币;如需邮购,请另加元 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
13、开户银行: |
福建漳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
开户名称: |
漳州长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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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帐号: |
90802100100100013689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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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长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 |
2016-3-1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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