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受厦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厦门中实-公开招标-2015-ZS140-厦门市交通信息屏综合发布平台(三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厦门中实-公开招标-2015-ZS140-厦门市交通信息屏综合发布平台(三次)
项目编号:2015-ZS14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曾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592-2297863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厦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址:厦门市莲前西路8号
联系方式:0592-585443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曾先生0592-2297863
代理机构地址: 厦门市湖滨南路57号金源大厦10楼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厦门市交通信息屏综合发布平台,详见招标文件。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材料或做出书面声明: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投标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1.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财务状况报告指年报(至少包含同一时期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季报(至少包含同一时期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并提供开户许可证)。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主要是供应商的税务登记证(供应商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以及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1.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开业不足三年的,自开业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1.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2.投标人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对投标人代表的授权书原件(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的)及投标人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05.01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3月15日 00:00 至 2016年03月30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厦门招投标网(http:// www.xmztb.com)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有意向的供应商应在厦门招投标网(http:// www.xmztb.com,下同)注册成为企业会员(会员免费在线浏览所有采购文件),完成缴费并下载招标文件后方具备投标资格。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4月07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4月07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厦门市云顶北路842号厦门市政务服务中心4层C区开标厅7(C406)
七、其它补充事宜
(1)会员注册详见厦门招投标网-重要通知-《会员注册、数字证书办理、网竞申请流程(关于开通网上招投标相关事宜的通知)》;
(2)网上购标详见厦门招投标网-下载中心-《厦门招投标网操作手册(网上售标)》;
(3)请各供应商务必在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前,上网点击相关费用缴交,并将相关费用交至收款单位账户。否则供应商将无权下载招标文件,不具备投标资格。
(4)友情提醒:本项目网上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纸质投标文件。
(5)投标保证金账号:
收 款 人: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帐 号:12 9680 1001 0054 3042 0252
开 户 行:兴业银行厦门分行营业部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本项目系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政府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政策优惠(含监狱企业政策优惠);
2)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政策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