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受广州市公安消防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以下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邀请合格的国内投标人参加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标项目简介
(一)项目名称:广州市公安消防局户外电子显示屏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CZ2015-1000
(三)项目类别:货物类
(四)采购预算(最高限价):人民币2000000元。
(五)采购内容及需求:
1.用途:业务
2.数量:1项;
3.采购内容:采购大型户外电子显示屏。
4.本次采购产品为非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分公司投标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公示
公示时间:2015年7月20日至2015年7月27日,供应商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交易中心提出质疑。
四、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一)投标报名时间:2015年7月20日公告之时起至2015年8月12日 23:59
(二)获取招标文件方式:自行在交易中心网站本公告附件内下载。
(三)投标报名方法:
1.报名前,供应商已办理交易中心供应商信用档案(办理方法在本公告附件内下载);
2.登录交易中心网站投标人服务专区完成本项目报名信息登记;
3.缴纳招标文件工本费,为150元/套(具体缴纳方法在本公告附件内下载);
五、踏勘现场及招标答疑会
(一) 本项目不需要踏勘现场
(二) 本项目不需要现场招标答疑会
六、递交投标文件
(一)递交投标文件方式:在交易中心网站会员专区上传
(二)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5年7月20日公告之时起至2015年8月13日 9:30
(三)投标文件解密时间:2015年8月13日 8:30至2015年8月13日 9:30
(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5年8月13日 9:30
(五)对要求提交投标样板的项目,投标人可在开标时间前1小时内将样板递交到交易中心样板室,迟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样板,交易中心不予收取;对要求原型演示或答辩的项目,请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到达交易中心等候。样板室或等候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447号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太阳广场)四楼。
七、采购信息发布及结果公告网站
广州市政府采购网(www.gzg2b.gov.cn)和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gzggzy.cn)
八、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
采购人名称:广州市公安消防局
采购人地址:广州市天河区车陂路463号广州市公安消防局
联 系 人:黄土河 联系电话:(020)02037866163
(二)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邮编:510630
对外办公时间:工作日 8:30~12:00,13:30~17:00
服务热线:
1.招标文件咨询:(020)28866105吕小姐传真:(020)28866414
2.电子投标技术支持电话:(020)28866000转4再转2、15360503495、15360503496(工作日服务时间:每天8:30-17:30)
3.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020)28866000转1
4.供应商诚信档案登记:(020)28866000转2
5.保证金、工本费缴纳:020-28866000转3
6.交易流程系统操作:020-28866000转4再转1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5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