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宜宾发展仁城置地有限公司工作安排,拟启动宜宾市赛事中心商住地块项目
城市展厅软装采购(项目名称)工作,本项目采用询比采购方式进行采购,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与。
(一)项目编号:RCZD-SSZX(SZDK)-ZBYX-HW-001
(二)项目名称:宜宾市赛事中心商住地块项目城市展厅软装采购
(三)项目信息
1.项目概况:本项目地块位于宜宾高新南区 511504-NBXQ-04-001 地块,项目规划建设用地总面积约 71279 平方米(约 106.92 亩),用地性质为住商混合用地(商业计容建筑面积占总计容建筑面积比例≥10%且≤15%),容积率 2.0,建筑密度不大于 30%,绿地率不小于 30%,建筑限高 100 米。项目主要业态包含住宅、办公、商铺、停车场和相关配套服务设施,项目总建筑面积约 191982 平方米。本次拟采购范围为项目地块城市展厅软装。
2.采购范围:本次软装采购内容为家具、灯具、窗帘、饰品等,具体以采购清单为准。
3.采购内容:供应商根据采购人提供的设计文件、采购要求,在满足采购人技术要求及国家/行业强制性标准、规范和规程的前提下,完成本次采购项目软装物品的落地深化设计、定制、采购、包装、运输、仓储、装卸(含二次搬运)、协调、安装、调试、检测、检修、人员培训、移交以及质量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全部工作。
4.最高限价:121万元(含13%税)(大写:壹佰贰拾壹万元整)。
注:超过最高限价作无效响应处理。
5.供货期限:自收到采购人书面通知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完成产品设计、生产、配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完成安装调试且验收合格。其中,5个日历天内完成产品深化设计、选样、确认及封样。
(四)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前具备下列条件:
1.基本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本项目所指供应商重大违法记录中所处罚款的金额标准为5万元);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针对本项目提出的特殊要求:
业绩要求:须提供自2023年1月1日至本项目响应截止之日已完成或新承接的不少于一个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是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90万元的室内软装供货业绩(包含本项目软装采购清单内的类似产品)。
注:
①类似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或协议书复印件,时间以合同或协议签署时间为准;
②类似业绩合同协议书或相关资料无法体现采购文件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的,则供应商还需提供采购人出具的证明文件。
3.供应商的现任法定代表人在2023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五)采购公告发布平台
本次采购公告在宜宾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ybqyygcgfwpt.com)发布。
(六)采购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请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登录宜宾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ybqyygcgfwpt.com),注册账号获取采购文件及其他资料。
2.采购人不提供采购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七)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方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宜宾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线上递交经数字证书(CA)加密(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可不经CA加密)的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格式为*.TBJ)。
2.本项目采取网上开启,采购人通过交易系统“开标大厅”组织在线开启。
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宜宾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登录地址:https://ybqyygcgfwpt.com。
(八)公告发布时间及响应文件开启时间(采购时间)
1.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26年7月29日00时00分
2.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6年8月3日00时00分
3.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2026年8月6日09时30分
4.异议提出截止时间:2026年8月3日09时30分
5.供应商提问截止时间:2026年8月3日09时30分
(九)注意事项
1.参与单位注册及证书办理
(1)凡首次参加宜宾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必须登录宜宾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如实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网上注册。供应商谎报瞒报信息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注册时填写所填的手机号用于接收平台提醒短信,请认真填写。
(2)注册成功后,参与项目投标必须办理数字证书(CA)对投标文件进行签名、加密。目前可以在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数字证书(CA),办理方式详见该网站公告《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相关事宜》。
(3)目前宜宾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试运行阶段,在标书编制时仅使用单位机构key(签章)。
2.异常情况处理
(1)不同供应商之间存在下载采购文件、编制或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电脑相同(芯片序列号、网卡序列号、硬盘序列号相同)、IP地址相同的,由评审人员根据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预警提示信息,供应商又无法证明的,统一对出现异常情况的响应文件作“废选”处理并记入评标报告,不再进入下一步评审环节。
(2)对于上述异常情况将视为串标行为,采购人有权没收相关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宜宾发展仁城置地有限公司
联系人:廖女士
电话:0831-8755808
邮 编:644000
地址: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南岸金沙江南路3号东方时代广场15楼
监督部门:综合事务部(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831-8755806
会员登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