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甘肃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5年版)》的有关规定,甘肃宸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静宁县林业和草原局委托,以邀请招标的方式对合格的供应商进行招标邀请,邀请企业从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会员库中选择与本项目特征相符的企业作为供应商,欢迎被邀请供应商前来响应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静宁县陇中地区生态保护和修复重点项目视频宣传片拍摄项目
2.项目编号:GSCR-YG2026-01
3.招标方式:邀请招标
4.预算金额:11.00万元
5.最高限价:11.00万元(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为无效投标)
6.报价方式:一次性报价
7.包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选择一家中标单位。
三、采购内容
对静宁县陇中地区生态保护和修复重点项目建设成果拍摄制作宣传片1部,时长30分钟,画面流畅,符合品牌宣传定位,可适配新媒体等多场景播放,配音采用专业普通话配音,贴合视频风格,无口音。背景音乐采用原创背景音乐,音乐风格与视频内容匹配。剪辑流畅,转场自然,无生硬拼接,跳帧现象。字幕采用简单中文,字体清晰,规范。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四、项目法人:静宁县林业和草原局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及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5年度财务报表,若企业成立期限不足一年者以营业执照实际成立期限为准,并按实际成立期限之日起提供财务报表);
(3)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需提供2025年6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纳税凭证,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4)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逐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扫描件,投标人逐年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扫描件);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企业承诺函);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企业声明函);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法人授权函,被授权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
(2)供应商须提供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供应商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
六、报名及资质证明文件上传
1.供应商请于2026年4月22日00时00分至2026年4月23日23时59分59秒登录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采购招标平台(http://101.37.128.53:2020)”报名并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PDF 格式加盖公章)。报名成功后方可免费下载竞价文件。
2.采购人将对各供应商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评审,资格审查合格的企业进入网上招标程序。
七、网上报价时限及要求
1.通过资质审查进入招标程序的供应商请于2026年4月24日00时00分至2026年4月24日17时00分提交报价。各竞标人应充分考虑网上报价的时限性,提前做好报价准备工作。
2.本次招标各供应商仅限一轮报价(报出一次不得更改的价格),未按要求报价者视为无效报价。
八、结果公示
采购人将参照网上招标结果,排除无效报价后,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成标人,同时发布中标公示。
九、其他补充事宜
无
十、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静宁县林业和草原局
地 址:静宁县成纪路社区东街11号
联系方式:0933-2521157
2.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甘肃宸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平凉市静宁县城关镇滨河路颐馨园5幢商铺2层201室
联系人:张沁瑞
电 话:15509546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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