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新农商厦沙盘模型制作单位选定项目
二、采购内容
1.沙盘模型规格:尺寸2.5mX2m,总面积5m2的沙盘模型1套。
2.沙盘模型组成及材质要求:需根据新农商厦效果图制作,包含建筑、景观、灯光、道路、绿化以及配套的木制烤漆底座、玻璃护栏等部分(具体细节以采购人提供的正式效果图及技术要求为准)。
3.服务范围:含模型设计、制作、运输、安装调试,以及金华市范围内二次拆装服务1次。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模型制作相关事项;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四、采购方式、报名、响应保证金及响应报价须知
1.采购方式:采用在线询价方式,遵循 “公平、公正、公开” 原则。
2.供应商可通过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wwwjhygcg.com)首页-供应商入口进行注册登录,后台从“项目报名”中找到本项目并点击报名同时获取询价文件。
3.未通过上述方式报名和获得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拒绝。
4.响应保证金:0.00元。
5.供应商完成以上步骤后,方能进入报价环节。通过点击后台“在线询价”-“待报价”进入报价界面。
6.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完成系统出价和上传响应文件、报价文件等资料。系统出价和上传的报价文件中报价不一致的,按无效响应处理。响应文件不齐全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7.响应文件包含:
①报价单(加盖单位公章)
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五、响应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2025年9月5日12时00分
六、报价要求及确定成交人方式
1.本项目最高限价为58112.75元,超过最高限价则视为无效报价;报价应包含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采购、模型设计制作、灯光及配套设备安装、木制烤漆底座加工、成品运输(含保险)、现场调试、售后服务、税费等所有成本及费用,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其他费用。
2.在有效报价中按符合要求的最低报价确定为成交价,最低报价单位确定为成交单位。若出现多家符合要求且最低报价相同的单位,以系统出价先后为原则,最先报价的单位确认为成交单位。
七、履约要求
1.履约责任:在成交后及履约期间发现供应商无履约能力或履约能力完全不符合要求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解除合同,同时将该供应商纳入黑名单管理。
2.售后服务:沙盘制作安装验收合格后,成交单位需提供2年免费维护维修。
八、服务要求
模型制作完工后,若图纸有局部修改,成交人须积极配合调整。
九、特别说明
1.本项目为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非政府采购项目。
2.已报名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损害自身权益或存在需要澄清、补充、修正等问题时,可通过线下或系统后台-异议(质疑)菜单在线提出异议,在线提出的须同时上传盖章书面材料。对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个工作日内向本项目采购监督单位进行投诉。异议函及投诉书可参考平台-资料下载专区的范本。
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采购文件或整个项目进行必要的澄清、补正涉及文件更新的,已报名供应商可通过后台-已报名项目-报名详细-采购答疑文件中进行下载。
4.系统使用费: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收费标准(试行)》执行(https://www.jhygcg.com/detail?articleId=348)。中标(成交)供应商在系统使用费订单生成后五日内未完成支付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成交)资格。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金华市婺城农投经贸有限公司
联系人: 赵女士 电话号码:0579-82451025
十一、其他事项
1.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2.采购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本项目的内容进行调整,如有调整将通过本平台发布补充公告,请供应商密切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