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桥镇未来社区建设项目——丁桥镇艺术中心展陈设计装修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丁桥镇未来社区建设项目——丁桥镇艺术中心展陈设计装修项目 。招标人为海宁市丁桥新市镇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海宁市丁桥镇丁桥路520号;
2.2计划工期:60日历天(包括设计、制作及安装等全部内容);
2.3招标范围:范围为建筑一层东南区块,面积约为660平方米。项目定位于构建集艺术展览、文化交流功能于一体的复合型临时展览空间,具体详见设计任务。
2.4建设内容:对本项目的集艺术展览、文化交流功能于一体的复合型临时展览空间内容进行综合设计并完成施工、采购及安装。
2.5本项目招标估算约23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点击获取投标企业信用报告,展示投标实力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提供联合体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牵头人及分工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总数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须为具有施工资质的企业;②联合体各方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中相应工作内容的资质,共同与发包人签订承包合同,并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6投标人对应资质应2025年8月11日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4.投标登记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5年8月5日,上午8:30分至2025年8月15日,上午8:30时止 ,通过“海宁市小型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xeyx.zjhnztb.com/TPBidder/memberLogin)”自主登记。(未领取CA锁及未注册的单位,请参照《关于海宁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主体注册及CA锁办理的通知》办理。
免费注册登记链接http://jxszwsjb.jiaxing.gov.cn/hnmain/TPBidder/huiyuaninfomis2/pages/huiyuanregister/Agree。)
4.2招标文件通过“海宁市小型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报名后自行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要求,地点为海宁市丁桥镇大综合一体化服务中心(电信丁桥营业厅西侧)底楼便民服务中心东侧评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到场人员和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
签到要求如下:
①法定代表人参加的,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身份证原件。
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的,须携带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书。(以上文书格式,均参照招标文件格式提供)
由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监管部门监督下对上述材料进行核对,不符合要求的,不予接收,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宁)https://jxszwsjb.jiaxing.gov.cn/col/col1229743950/index.html/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宁市丁桥新市镇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华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海宁市丁桥镇 地址:海宁市海昌南路486号金汇大厦B座1104-A
邮 编: 邮 编: 314400
联系人: 朱女士 联系人: 王女士
电 话: / 电 话: 0573-87239013
传 真: 传 真:
监督部门:海宁市丁桥镇政务服务中心
地址:海宁市丁桥镇大综合一体化服务中心(电信丁桥营业厅西侧)底楼
联系人:柴女士
电话:0573-87508931
2025 年 8月 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