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科技大学采用网上询价方式对内蒙古科技大学采购投影网上询价项目 进行采购,请已完成注册并有能力响应下述需求的供货商在指定时间内响应需求。
一、项目概述
网上询价编号:NMGZFCG-DDJJ-2025-22574 项目名称:内蒙古科技大学采购投影网上询价项目 采购单位:内蒙古科技大学
所属区域:内蒙古自治区本级
预算金额(元):778,600.00
网上询价开始时间:2025-08-07 18:02:00
网上询价截止时间:2025-08-12 18:02:00
采购人联系方式:马强 18686153955
采购计划备案书/核准书编号:内政采计划[2025]18962
采购方式:电子卖场(网上询价)
二、项目要求
(一)报价须知
1.所投产品必须为原装正品,必须按生产厂家承诺的售后服务条款提供各项售后服务。
2.报价应包括对投标产品的运输、安装、售后服务、技术支持、保险、利润、税金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3如项目成交,则成交供应商依据成交确认书在十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协议供货合同;成交供应商必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按照采购人指定的地点供货。
4.供应商必须响应所有的询价需求。
(二)答疑与咨询
采购人联系方式:马强 18686153955
(三)其它
1.所投设备型号生产厂家如已停产,请供货商在备注一栏内写明替代产品型号及详细配置。
2.如果设备型号配置有歧义,请供货商务必在报价前与采购单位联系落实或报价时明确所报设备型号,否则视为废标。
3.供货商在报价时,报价总价不得超过预算金额,不得以低于成本价的方式谋取中标。
三、成交原则
1.报价供应商不足三家时,作废标处理。
2.报价供应商满足三家的,报价不同时,以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报价相同时,以报价时间最早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3.采购人选择非最低报价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的应说明理由,选择理由将在结果公示中进行公示。
四、需求明细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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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品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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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型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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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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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价(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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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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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技术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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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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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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型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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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服务单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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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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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服务总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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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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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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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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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8,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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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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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定义 : *1.投影系统成像:3LCD;液晶面板尺寸≥ 0.76 英寸
2.分辨率:WUXGA ≥( 1920x1200)*3.亮度:≥ 12800流明
*4.对比度:≥ 3000000:1
5.画面均匀度:≥90%
6.光源:激光二极管
7.光源寿命:标准模式 ≥20000小时,节能模式≥30000小时
8.可更换镜头,覆盖投射比0.79-5.93;
9.中置镜头,镜头变焦比:2.0X
10.镜头位移:垂直+50%,-10% ,水平±20%
11.信号输入接口: VGA≥1,HDMI (IN) ≥ 2,USB-A≥ 1 (5V/1.5A), USB-B≥ 1,RJ45≥ 1,DVI-D≥ 1,Audio in(mini jack,3.5mm)≥112.信号输出接口:VGA≥1,Audio out(mini-jack,3.5mm)≥1,HDMI (OUT)≥1
13.控制接口: RS232≥ 1,RJ45≥1 , USB-B≥1 ,Wired Remote(IN) ≥ 1,Wired Remote(OUT) ≥1
14.梯形修正:垂直: ±30° 水平:±30°15.噪音: ≤35dB,
16.重量:≥ 25kg (含镜头)
17.镜头配置后100寸投影距离≤1.8米
18.整机功率:≤880W应用要求:
19.支持多模组结构光学引擎功能,20000小时免维护
20. 支持冲突风冷散热密闭内循环,无滤网,智能风速调节,控制投影机噪音
21.具备垂直和水平梯形校正、四角校正、曲面校正、六角校正、多点校正、曲面补正
22.支持水平、垂直360°旋转安装
23.支持Crestron、PJ-Link、AMX等
24. USB≥1支持供电输出2.5A方便扩展设备供电;USB≥1支持多媒体播放.
25. 支持USB直读图片及视频功能26. 支持快速开关机功能,断电保护功能27. 支持接入信号自动开机,无信号10秒内自动关机。
28. 支持密码锁定及防盗功能
29. 支持画面自动翻转功能
30. 支持画面冻结,一键黑屏功能
31. 配置投影机铝合金防盗吊架,壁厚≥1.5,承重 不低于50公斤
32.投影机需要安装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并调试
标“*”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供应商需要提供相应佐证资料。不满足响应,按废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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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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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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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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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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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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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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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商务需求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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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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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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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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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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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采购需求的技术参数、数量等要求提供货物,并在中标后严格按商务条款要求供货及提供相应佐证文件,未按要求提供技术参数响应佐证文件的视为无效投标。
供应商所投产品需完全满足或优于技术参数要求,且可通过所投产品品牌官网查询该型号技术规格,或提供与招标需求一致的宣传彩页。如有负偏离则视为无效报价。中标后 3 个工作日内,中标供应商需提供采购设备补充参数附件清单中重要技术参数的有资质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所投品牌检测报告原件或复印件,送达采购人。未能按时提供或提供的检测报告不满足本项目技术参数要求的,视为无效报价,采购人有权拒绝并按废标处理。
提供生产配置清单,实行一机一清单原则,生产批次必须一致,禁止串货。设备须具备产品可靠性检验证书(产品合格证);所投产品需具有国家3C认证、中国节能认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投标产品在使用地区须设有品牌专属维修站。中标供应商必须严格按采购清单技术要求供货,交货时提供设备说明书。如出现不合格产品,采购方有权退货并更换供应商。
根据采购人对采购产品的使用时效性需求,中标供应商应在中标后 5 个工作日内与采购方签订合同,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完成运输、安装、培训,达到验收标准。
中标供应商如不能按时、按质供货,影响采购人使用的,采购人将依据招投标相关管理规则报相关管理部门处理,中标人应承担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并依据《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承担相应责任;同时采购人将向财政局及政府采购中心举报,该行为视为恶意竞标及虚假应标,相关单位将按规定将其列入政府采购黑名单。
为保障产品稳定性,供应商提供的货物须为原装未开封全新正品,禁止拆改配,且可通过官网或服务电话查询验证最终用户为实际使用方。供应商提供 5 年质量保证及技术支持服务,5 年内硬件出现问题予以免费维修或更换,配置 5 年 7×24 小时、当日 4 小时备件上门更换服务,提供金牌服务 800/400 技术支持电话,并出具售后服务承诺函。
产品安装调试完成后,经测试需满足标准样测试及供应商承诺的用户样品测试要求,设备性能、功能等符合合同约定,经专家组检验合格后,予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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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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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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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严格按照采购清单参数指标进行验收。若验收过程中发现中标供应商提供的产品不满足招标采购计划参数要求,一律拒收且不予付款,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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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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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验收工作异常的责任与赔偿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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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界定:因供应商原因导致验收工作无法正常进行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1)供应商未能在合同约定或双方协商确定的期限内完成项目全部内容,导致无法验收;
(2)供应商提供的设备、技术文件等不符合合同标准,导致验收无法通过且在约定期限内未能完成整改;
(3)供应商拒绝配合验收工作,或未按要求提供验收所需必要资料、人员支持等。
资金收回处理:若因上述供应商原因导致验收工作未能正常进行,进而造成采购人已投入的相关资金(包括但不限于设备采购款、项目前期筹备资金等)被收回,供应商应承担全部责任。
损失赔偿:供应商除承担资金被收回的直接责任外,还应向采购人赔偿全部损失,包括:被收回资金的本金及相应资金成本(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自资金投入之日起至实际赔偿之日止);采购人为推进项目产生的其他直接费用(如场地租赁费用、人员差旅费用等)。
赔偿履行:采购人应在资金被收回及损失确定后 10 个工作日内,向供应商发出书面索赔通知,明确损失金额及计算依据。供应商应在收到通知后 15 个工作日内支付赔偿款项;逾期未支付的,每逾期一日按未支付金额的 0.05% 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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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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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技术文件及供货函的第三方鉴定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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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定启动条件: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提供的设备、设备说明书、技术手册等技术文件(以下统称 “技术文件”)及供应商出具的供货函(以下统称 “标的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合规性提出疑义。采购人提出疑义并书面通知供应商后,双方应共同委托具备法定资质的第三方鉴定机构(以下简称 “鉴定机构”)对标的文件进行鉴定。
鉴定机构选择:双方应在采购人提出疑义后 5 个工作日内协商确定鉴定机构;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合同履行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指定鉴定机构,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如申请费等)暂由申请方垫付,最终按本条款第 3 条约定处理。
鉴定费用承担:
(1)若鉴定结论为 “标的文件真实、准确且符合相关约定”,则本次鉴定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鉴定费、差旅费、资料费等)由采购人承担。采购人应在收到鉴定结论后 10 个工作日内,将费用支付给供应商(供应商已垫付时)或直接支付给鉴定机构(采购人未垫付时)。
(2)若鉴定结论为 “标的文件存在虚假、错误或不符合相关约定”,则本次鉴定全部费用由供应商承担。供应商应在收到鉴定结论后 5 个工作日内,将费用支付给采购人(采购人已垫付时)或直接支付给鉴定机构(供应商未垫付时)。
(3)合同终止:若鉴定结论为 “标的文件存在虚假、错误或不符合相关约定”,采购人有权立即终止合同,供应商应在合同终止后 15 个工作日内退还采购人已支付的全部款项,并承担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预期可得利益损失等)。
其他约定:鉴定过程中,双方应积极配合鉴定机构工作,及时提供必要资料和协助;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拒不配合的,视为认可对方关于标的文件的主张,由此产生的不利后果由拒不配合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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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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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责任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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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声明,以上条款为采购商务需求的强制性条款,供应商如出现上述任何一项违约情形,采购人除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外,供应商还应按合同总金额的 5% 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同时,采购人保留将供应商虚假应标、违约等不良行为上报财政厅及相关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的权利,由此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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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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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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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要求以附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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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内蒙古科技大学
2025年08月0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