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喀什某单位值班室显示屏幕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5-JLJZGN-W3006
三、项目概况:
喀什某单位值班室采购显示屏幕
喀什某单位值班室显示屏幕采购项目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序号 |
名称 |
技术参数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1 |
LED屏幕 |
尺寸:8.1m*2.6m,在长度8.1m上,需折叠2次分3部分,其尺寸为1.32m、5.48m、1.32m,具体尺寸以现场为主另:像素间距≤1.25mm 详见招标文件 |
1 |
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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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LCD屏幕 |
尺寸:4m*2.6m,用4行4列46寸拼接屏,单边3.5mm拼缝; 详见招标文件 |
1 |
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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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LED横幅屏 |
尺寸:5m*0.58m,P2.5字幕屏 详见招标文件 |
1 |
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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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报价: 否 ;
2.(1)投标供应商一般不得使用被禁止供应商(含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的供应商)的产品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确需配套使用的,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确需配套使用”的情况说明,且选用产品的合计金额不得超过项目总金额的30%,否则投标无效。投标供应商在选择投标产品时,须通过军队采购网查询、向配套产品生产企业函询等方式,确认选用产品是否属于被禁止供应商或禁止范围内产品,因选品问题导致的投标无效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要求供应商出具“未使用被禁止供应商或禁止范围内产品投标”的承诺书(未提供承诺函,做无效投标处理),若涉及使用被禁止供应商产品投标,应当提供“确需配套使用情况说明”,相关承诺和说明随投标文件一并递交(若存在需要提供情况说明的,需提供说明和承诺,否则为无效投标);
2.项目预算:48万元;
3.最高限价:48万元;
4.本项目确定 1 家供应商中标,中标价格确定方式按照各 自报价 执行。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企业法人应当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应当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事业单位应当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书”,未换证的应当提供“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军队单位不作要求。报价供应商在资格证明文件中如有两个以上名称的,应当提供市场监管部门出具的其为同一单位书面证明材料;军队单位或事业单位,可以提供其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报价供应商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2-2024年度任意一年的审计报告;(2022-2024年审计报告须提供可供识别的二维码,未能提供的需出具相关说明,并对报告真实性进行承诺);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或证明文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报价供应商近一年内(2024年至今)(报价截止时间前)任意6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前3年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供应商需登录军队采购网(互联网:plap.mil.cn)供应商信息系统完成注册,在报名时和报价文件中须将注册成功网页页面截图(加盖公司公章)作为报名资料和报价文件的一部分,否则报名无效,取消参加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活动的资格,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提供《非外资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提供《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表》);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提供:网站截图、《未被列入违法失信名单承诺书》);
(五)本项目特定资格:无;
(六)报价供应商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七)投标保证金追溯期设定为2年,即开标之日起2年内,发现报价供应商参加该项目招投标活动存在违规行为,应追缴其投标保证金,报价供应商拒不缴纳的,予以加重处理,超过2年的不再追缴(提供承诺书)。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
2025年08月05日至2025年08月11日,每天上午10:00至12:00,下午16:30至19:00(北京时间,日历日)
(二)申领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喀什地区
(三)申领方式:线下申领
(四)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
无
六、投标受理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受理开始时间:2025年08月15日 10:30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08月15日 11:00
(三)投标地点: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喀什地区
(四)提交方式: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报价文件。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 2025年08月15日 11:00
(二)开标地点: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喀什地区
八、样品
采购包(1 ):不需要提交样品
九、现场踏勘
采购包(1 ):不需要现场踏勘
十、标前答疑会
不需要标前答疑
十一、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 (https://www.plap.mil.cn/)上发布,谈判文件如有变更或澄清将在采购公告发布平台或以书面形式发布。
十二、其他补充事宜
无
十三、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6669287158
邮 箱:1192662819@qq.com
地 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喀什地区
十四、纪检监督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曹先生
联系电话:153379337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