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智慧展厅装饰装修工程项目(二次)招标公告,招标人为某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智慧展厅装饰装修工程项目(二次);
2.2项目编号:2025-JKNGZX-G1002;
2.3建设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
2.4工程规模:项目施工面积约287.95㎡,(一层平面面积119㎡,楼梯间平面面积13.15㎡,二层平面面积155.8㎡)。地面248.4㎡(一楼除后建隔墙与展柜,地面面积109.8㎡;二楼除后建隔墙与展柜,地面面积138.6㎡)。轻钢龙骨隔墙401.2㎡,靠墙展柜长21.78m,独立展台长8.2m(二楼),轻钢龙骨吊顶86.1㎡,铝格耕吊预165.7㎡,配套电气工程等;
2.5招标控制价:28.79万元;
2.6工期:45日历天;
2.7招标范围:招标文件、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澄清(补充)说明等约定的工程内容及相关文字说明等;
2.8质量标准: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和相关专业工程验收规范要求,以及军队现行规定,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点击获取投标企业信用报告,展示投标实力
3.1投标人应为以下主体之一:1.截止到开标时间,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2.事业单位;3.军队单位。
3.2投标人不得为军队采购网(www.plap.cn)“军队采购失信名单”、“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和“供应商暂停名单”被处罚期内的供应商。
3.3投标人须自行通过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选择:“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对本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进行信用查询,若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记录,严禁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且查询时间不得早于公告发布时间之日)。
3.4投标人自行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ww.court.gov.cn/wenshu.html)查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是否存在行贿犯罪记录行为,如有行贿犯罪记录行为,严禁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中行贿犯罪记录行为的网页截图,且查询时间不得早于公告发布时间之日)。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项目特定资质:
3.7.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或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有效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内。注:若供应商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文件内容,更换了相关资质,则应满足如下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含)以上资质或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乙级(含)以上资质。
3.7.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7.3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管理机构除项目经理外,还须配备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工长)1人、质量员(质量检查员)1人、安全员1人,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建安类与本工程相适应的专业中级(含)以上技术职称证书,施工员具备土建或装饰专业岗位证书,质量员具备土建或装饰装修专业岗位证书,安全员具备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注:其他省份专业设置不同的,供应商须提供本省“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相关文件,按采购文件人数要求分别配备施工员、质量员。
3.8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7月28日至2025年8月3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9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网上申领。按照网上递交材料(递交材料电子邮箱:guangxing.zhao@126.com)、报名材料审核、招标文件发放的程序进行申领。
4.2申领招标文件时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供应商缴纳社保(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4)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投标人须自行通过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选择:“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对本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进行信用查询,若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记录,严禁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且查询时间不得早于公告发布时间之日)。
(7)投标人自行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ww.court.gov.cn/wenshu.html)查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是否存在行贿犯罪记录行为,如有行贿犯罪记录行为,严禁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中行贿犯罪记录行为的网页截图,且查询时间不得早于公告发布时间之日)。
(8)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或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有效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内。注:若供应商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文件内容,更换了相关资质,则应满足如下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含)以上资质或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乙级(含)以上资质。
(9)所有参与采购的投标人,在领取采购文件前,必须签署《围标串标和虚假投标告知书》,投标人如有违规问题,坚决依法依规处理。
(10)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11)项目班子人员:技术负责人1人具备中级以上职称(建筑工程相关专业)、施工员1人(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岗位证书)、质量员1人(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岗位证书)、安全员1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C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备注:以上条件为供应商申领招标文件的资质初审条件,仅做为发放招标文件依据,凡领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具体投标资格将由评标委员会根据响应文件判定。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18日9时30分,地点为先锋国际交易中心(哈尔滨市香坊区三辅街83号)。
5.2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逾期送到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军队采购网》(https://www.plap.mil.cn/)上发布。
七、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7.1采购代理机构: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共旭、王红
办公电话:15246753507、0451-84350178
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7.2招标人:某部
联系人:赵先生
办公电话:0451-83886528、15945161805
八、监督部门联系方式(公开征集围标串标和虚假投标问题线索,征集时间不限于公示期)
8.1采购管理部门
联系人:高先生
办公电话:0451-83886446
8.2纪检监察部门
项目监督人:陈先生
办公电话:0451-83886363
九、防范假借各种名义插手干预采购的声明
“六个一律、两个专线”情况可向相关部门举报。现开设两个专线,畅通举报渠道:①在本单位设置1部专线电话(0451-83886432),凡是本单位采购业务出现上述声明的问题,可以直接拨打电话询问核实并受理举报线索;②在采购服务中心设置1部专线电话(010-66945693)受理全行业上述声明中所列问题的举报线索。感谢对军队采购工作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