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依托移动工伤预防VR智慧基地开展宣传培训项目
二、项目实施时间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内。
三、项目服务内容
为进一步发挥移动工伤预防VR智慧基地工伤预防宣传培训的示范推广作用,促进我市用人单位职工强化学习工伤预防技能,切实降低工伤事故发生率,根据《工伤预防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年)》《广东省工伤预防五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1-2025年)》等文件精神,现需委托第三方依托移动工伤预防VR智慧基地开展宣传培训项目。
(一)项目实施方在合作期内负责开展工伤预防知识宣传培训,提高用人单位职工工伤预防知识技能水平,从源头上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通过培训督促用人单位依法参加工伤保险。
(二)项目实施方应完成以下目标:
1.合作期内移动工伤预防VR智慧基地到本市12家重点企业等用人单位完成至少1200人的工伤预防宣传培训活动。
2.合作期内移动工伤预防VR智慧基地至我市3所技工院校及1所大专院校开展宣传培训活动,其中每所学校各培训4天,累计完成2000人以上培训体验。
3.合作期间面向全市用人单位完成至少3500人(不包括上述培训人数)的参观体验,为我市各单位代表和职工到基地进行参观体验活动提供配合与帮助。
四、项目服务报价
最高限价为32.4万元(含税,包括师资培训和不同用人单位、园区之间巡回教育培训及宣传费等)。
五、项目服务供应商资格要求 点击获取投标企业信用报告,展示投标实力
(一)项目服务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关于工伤预防项目实施的暂行办法》(粤人社规〔2018〕6号)第七条(一)、(二)、(四)、(五)规定的条件。
(二)项目服务供应商具有从事本项目的能力和良好信誉(包括相关安全生产技术人员、资历等),具有有效营业执照。
(三)项目服务供应商具备基地维护能力,能独立完成工伤预防培训,具有将基地移动到其他用人单位培训的能力。
(四)项目服务供应商不得利用采购方名义进行无关的任何活动,不能以任何形式将该项目中的服务内容转包或者分包给其他单位实施。
(五)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失信被执行人报名。
六、报价需提交资料
(一)本项目实施方案。
(二)报价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供应商规章管理制度相关资料,包括内部管理架构、运营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人事管理制度等。
(四)项目负责人及主要安全生产技术人员姓名、职称、业绩等佐证资料。
(五)过往类似项目案例相关佐证资料。
本次报价须将资料(一式三份)进行密封装袋,并在外加盖骑缝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七、报价截止时间、成交结果公告等相关事项
(一)报价及递交文件时间:2025年7月25日至2025年7月29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二)递交报价文件地点: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楼工伤保险科(江门市蓬江区堤东路93号)。
(三)本项目由我局按“择优比选”原则选择服务供应商,成交结果将在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
(四)采购单位联系人:黄先生,联系电话:0750-3935228。
附件: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托移动工伤预防VR智慧基地开展宣传培训项目评分表
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