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LCD拼接屏及配套设备器材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5-JLJFBB-W4002
三、项目概况:
物资名称 |
质量技术标准 (技术参数) |
计量 单位 |
采购 数量 |
预算金额 (万元) |
交货期限 |
LCD拼接屏、台式计算机控制终端、图像处理器及配套配件 |
LCD单屏:单屏分辨率达到4K,尺寸:宽1216mm×高915mm,共8块,总尺寸长4890mm×高1835mm,按照2×4布局安装(两行四格)。屏幕拼接处为0.88毫米。落地柜式安装。 图像处理器:具备12路高清输入接口、12路高清输出接口,漫游、开窗、拼接功能,WEB控制功能,具备处理4K图像能力。 包含拆旧及安装服务 |
套 |
1 |
12 |
签订合同30天内 |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3.1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或军队单位或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3.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扫描件) 。
具体年份要求为近 三 年,指 2022年起至2025 年止。
3.3 信誉要求:
3.3.1 信誉基本要求:
(1)未在“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入严重失信企业、“中国裁判文书网”失信被执行人或联合惩戒名单或“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的“军队采购预警名单”“军队采购失信名单”“军队采购暂停名单”“政府采购失信名单”,且非该网站处罚对象,
(以投标截止日前七天各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记录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相关截图打印加盖投标人公章后装入投标文件);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项目负责人近年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被记录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3)未被限制市场准入、招标投标活动的。
3.3.2 信誉其他要求:
(1)近年企业不良行为记录情况
具体年份要求为近 一 年,指 2024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止。
3.4 其他要求:
3.4.1投标人须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登记备案(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截图)。
3.4.2(1)与采购单位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活动;(3)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4)符合国家和军队法律法规规定,不具有招标文件规定的“无效投标”情形。违反前述规定的,投标无效。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
2025年05月22日至2025年06月04日,每天上午10:00至12:30,下午16:30至20:15(北京时间,日历日)
(二)申领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哈密市
(三)申领方式:线上申领(请登录后查看)
(四)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
无
六、投标受理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受理开始时间:2025年05月22日 00:00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06月04日 18:00
(三)投标地点: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哈密市
(四)提交方式:邮寄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 2025年06月04日 18:00
(二)开标地点: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哈密市
八、样品
采购包(1 ):不需要提交样品
九、现场踏勘
采购包(1 ):不需要现场踏勘
十、标前答疑会
不需要标前答疑
十一、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无
十二、其他补充事宜
申领询价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五条第3.3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四)申领方式:
投标人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谈判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询价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
十三、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尹助理
联系电话:18599193769
邮 箱:379996553@qq.com
地 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哈密市
十四、纪检监督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干事
联系电话:18508472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