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拟对桂林旅游学院40周年校庆宣传片+微电影制作服务采购项目采用校内询价方式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供应商的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资格的供应商。
2.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二、询价项目:
项目名称:桂林旅游学院40周年校庆宣传片+微电影制作服务采购
三、询价内容及要求:
1.报价内容:具体内容见附件报价表。
2.询价要求:成交后要求制作的两部宣传片总时长不得少于10分钟,且使用电影机拍摄方可达到要求的影视效果。
四、询价时间及地点:
询价时间:2025年5月23日10:30 时
询价地点:桂林旅游学院雁山校区行政楼国资处301办公室
五、评审办法:
1.本项目评审办法:合理低价法。
2.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280000元。响应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报价文件按无效处理。
六、投标要求:
供应商必须于2025年5月23日上午9:30-10:30,将报价密封文件交至桂林旅游学院雁山校区行政楼国资处301办公室。
报价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必须提供);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必须提供);
3.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委托时必须提供);
4.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截图(必须提供);
5.应提供导演的艺术类专业学历证明材料(必须提供);
6.导演应有为市厅级或以上单位制作官方宣传片的经验,报价时需提供可证明业绩的视频至少1部,并提供相应官方平台宣传片链接;(必须提供);
7.宣传片或微电影拍摄相关业绩或合同1份(必须提供);
8.拍摄团队人员构成清单(必须提供);
9.拍摄使用设备清单(必须提供);
10.桂林旅游学院40周年宣传片设计方案(必须提供);
11.报价函(包含投标人联系方式),投标人资格中要求的证明材料。
12.所有资料逐页加盖投标人公章和骑缝章,并且需要胶封成册。以上提供的报价材料须真实有效,经查,有虚假响应则投标无效且列入我校黑名单。
联系人:麦老师 联系电话:0773-3691052
附件1桂林旅游学院40周年校庆宣传片微电影制作服务采购采购报价表(1).docx
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docx
附件32025年桂林旅游学院四十周年MV及宣传片拍摄制作合同.doc
桂林旅游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5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