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明)。(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会计报表,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声明书)。(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及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项目按照采用以下第(4)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服务。(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成交标准。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证书。2.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符合并提供承诺书)(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符合并提供承诺书)(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保存。(提供查阅记录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4)供应商未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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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7 09:30 至 2025-05-06 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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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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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南京市秦淮区光华路160号必得大厦B座1001室;
方式:现场获取:请携带a.营业执照副本 b.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c.被授权人本人身份证,以上3份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现场获取。
标书工本费:每套1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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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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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2 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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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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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递交;响应文件份数: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电子版响应文件壹份(一般应为PDF格式,U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纸质正本文件和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存档,投标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纸质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响应文件提交时,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表人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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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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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2 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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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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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秦淮区光华路160号必得大厦B座10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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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1、最高限价:40万元;(其中:维保最高限价20万元;维修最高限价20万元。)2、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3、本项目不组织集中勘察及答疑,供应商如对采购需求有疑问,请咨询采购单位联系人。4、发布公告的媒介: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南京城墙保护管理中心
地址:
南京市秦淮区边营一号南京城墙博物馆
联系人:
赵凤
电话:
025-******227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
江苏威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光华路160号B幢1001室
联系人:
张工
电话:
************8
电子邮件:
******3522@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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