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届西洽会铜梁展厅设计布展项目评选公告 重庆市铜梁区商务委员会拟对第七届西洽会铜梁展厅设计布展项目方案进行公开评选。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第七届西洽会铜梁展厅设计布展项目; (二)最高限价:******0.00元(大写:柒拾伍万玖仟元整); (三)评选时间:2025年4月30日14:00; (四)评选地点:重庆市铜梁区商务委员会5楼会议室 (五)服务内容:本评选项目为单次合同,即为2025年5月第七届中国西部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提供铜梁展厅的设计、施工、布展、撤展等。 (六)合同实施时间 展会时间:2025年5月22日— 25日 搭建时间:预计2025年5月18日—21日 (七)布展地点 重庆国际博览中心N8馆(现代化产业展区):N8-A03展位,面积506平方米(22m×23m)。(详见附件1)。 二、投标人资质 (一)基本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投标人按“五证合一”登记制度办理营业执照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以投标人所提供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为准)。 2.具有履行本项目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区县级以上展会设计布展经验,能够为本项目配置科学合理的管理服务团队,负责项目的整体策划、框架设计、布展装潢等工作,要求管理服务团队素质高、经验丰富、人员充足、管理服务制度健全。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与评选。 三、报名时间、方式 (一)请各投标单位于2025年4月30日13:30分(逾期不予受理)将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按“五证合一”登记制度办理营业执照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以投标单位所提供的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为准)扫描件、能够体现“基本资格条件”相关要求的公司简介等相关的资格审查文件递交到重庆市铜梁区商务委员会6楼会议室。 (二)资格审查文件要求:一式三份,正本1份、副本2份; 资格审查文件装入密封袋中,并在袋上加盖投标人单位法人章。 (三)技术方案文件要求:具有入围资格的设计布展单位,根据第七届西洽会铜梁展厅设计及要求,准备第七届西洽会铜梁展厅设计方案(应含4张以上不同方位的三维设计效果图、展厅材质选用清单、总报价单、保障措施及成果展示等,但不得出现企业名称或LOGO等),评审时提交A3彩色打印设计方案5份并装订成册,同时制作PPT,设计单位自带优盘现场向评委展示(每家单位展示限时10分钟,演示电脑支持PPT播放,但不确定可支持其他数据格式)。 (四)技术方案文件编制要求:按照“附件二:评分办法”中的要求准备、提交。 四、评审流程 (一)资格审查。具有履行本项目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区县级以上展会设计布展经验,能够为本项目配置科学合理的管理服务团队,负责项目的整体策划、框架设计、布展装潢等工作,要求管理服务团队素质高、经验丰富、人员充足、管理服务制度健全。 (二)方案评选。 1.评选展示。具有入围资格的设计布展单位,根据第七届西洽会铜梁展厅设计及要求,准备第七届西洽会铜梁展厅设计方案(应含4张以上不同方位的三维设计效果图、展厅材质选用清单、总报价单、保障措施及成果展示等,但不得出现企业名称或LOGO等),评审时提交A3彩色打印设计方案5份并装订成册,同时制作PPT,设计单位自带优盘现场向评委展示(每家单位展示限时10分钟,演示电脑支持PPT播放,但不确定可支持其他数据格式)。 2.确定中标单位。具有入围资格的设计布展单位,现场抽签确定评选的先后顺序,“第七届西洽会铜梁区参会代表团展厅布置组”成员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区科技局、区财政局、区商务委、区招商投资局、铜梁高新区管委会、龙城天街商圈管委会)组成评审小组,对参评方案根据创意、美感、实用性、价格、实施方案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分,得分最高者确定为中标单位。未中标单位,由设计单位自行带方案离开,评选单位对纸质方案不留底,不支付设计费用,不承担任何版权责任。 3.设计交底。展厅布置组各成员单位向中标设计单位提供相关图文资料、技术交底和必要的工作支持,设计单位按照展厅布置组交底意见对方案及PPT进行第二次设计定稿(完善正式文字图片、展品展台布局设计等)。 4.代表团审定。将第二次设计定稿的方案及PPT提请参会代表团会议审定,并按代表团审定意见再次修改完善。 (三)组织实施 中标单位确定后,应及时完善设计方案、施工方案及总预算(总预算报第三方评审机构评审),且双方确定无异议后组织现场布展施工 五、付款方式 (一)一次性支付。即合同款项经甲方委托的第三方机构进行验收、核实、审计、结算等,作出审计结算报告,确定本合同项目最终结算价之后,乙方提供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一次性付清。 (二)本项目未中选单位无设计补偿费。 六、知识产权 项目业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七、踏勘 为减少相关误差,如潜在投标人需要进行现场踏勘的,请自行组织实施。投标人对考察中获取的现场资料负责,无论是否踏勘过现场,均被认为已经对现场做过充分详实了解,并在投标文件中已充分考虑了现场和环境因素。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八、联系人及电话 (一)联系人:覃女士。 (二)电 话:************7。 (三)地 址:重庆市铜梁区巴川街道中兴路111号。 九、解释权 本项目评选方案由重庆市铜梁区商务委员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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